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太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我是主持人小燕。新生命的降临既承载着家庭的期盼,也关乎社会的未来。近年来,宝鸡市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全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一项项暖心的医保政策成为了万千家庭坚实的后盾,尤其是生育保险政策,更是许多家庭关注的重点。今天,我们就有幸邀请到了太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主任张晓斌做客我们的访谈节目,为大家深入解读生育医疗保险方面的惠民政策。首先对您的到来表示欢迎,我们也希望在今天的节目中,您能够就网友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一一进行解答。生育保险涉及众多家庭的切身利益,大家最关心的是能享受到哪些政策。首先请您给我们系统讲一讲我县参保人在生育方面可以享受哪些医保待遇政策呢?
县人社局: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和生育津贴待遇政策。按规定参加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人员均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女职工参加职工医保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主持人:那具体到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又主要涵盖哪些方面呢?相信这也是我们很多准妈妈们想迫切了解的。
县人社局:主要包括产前检查费用和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先和大家交流一下产前检查费用具体报销政策。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产前检查费,执行定额800元,在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结算时一次性补贴。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产前检查费,执行定额500元,在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结算时一次性补贴。
主持人:产前检查费在医院能够“一站式结算”确实给大家带来了很大的便利,那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政策具体报销标准是什么呢?
县人社局:女职工、城乡居民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报销,低于限额支付标准的据实结算,高于限额支付标准的由参保患者自付。
(一)城镇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1.在统筹区域内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缴费后即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2.门诊发生的流产费用实行限额补贴,不区分医院等级。女职工本年度内妊娠16周以下自然流产(符合医学指征)的,在市域内定点医院实时结算,生育医疗费用限额补贴300元;妊娠16周(含16周)以上自然流产(符合医学指征)的,在市域内定点医院实时结算,生育医疗费用限额补贴600元。
3.住院发生的分娩、流产、引产费用实行限额补贴。女职工妊娠16周以下自然流产(符合医学指征)的,在市域内定点医院实时结算。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一级医院7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三级医院1500元。
女职工妊娠16周(含16周)以上或32周以下自然流产引产(符合医学指征)的,在市域内定点医院实时结算。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一级医院700元、二级医院1300元、三级医院2000元。
女职工妊娠32周(含32周)以上或不满32周早产的,在市域内定点医院实时结算。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一级医院顺产900元、剖宫产2500元;二级医院顺产1800元、剖宫产3600元;三级医院顺产2800元、剖宫产4600元。
4.女职工生育住院患有生育并发症的享受住院医疗费用补贴,因生育引发的1种并发症的,在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用限额补贴的基础上,给予900元的住院医疗费用补贴;引发2种以上(含2种)生育并发症的,给予1500元的住院医疗费用补贴。
5.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灵活就业、失业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住院医疗费用不再享受女职工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定额标准50%的待遇。
(二)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1.城乡居民生育住院等待期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住院、分级诊疗、转诊转院、急诊住院等)住院等待期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2.住院发生的分娩、流产、引产费用实行限额补贴。城乡居民妊娠16周以下自然流产(符合医学指征)的,在市域内定点医院实时结算。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一级医院560元、二级医院640元、三级医院1200元。
城乡居民妊娠16周(含16周)以上或32周以下自然流产引产(符合医学指征)的,在市域内定点医院实时结算。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一级医院560元、二级医院1040元、三级医院1600元。
城乡居民妊娠32周(含32周)以上或不满32周早产的,在市域内定点医院实时结算。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一级医院顺产720元、剖宫产2000元;二级医院顺产1540元、剖宫产2980元;三级医院顺产2340元、剖宫产3780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待遇
1.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生育住院、门诊(流产、引产)产生的医疗费用与女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2.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首次参加医保,实行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连续缴纳基本医疗费用3个月后,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城镇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保的,若中途未断保可视作连续参保,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四)失业人员生育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生育住院、门诊(流产、引产)产生的医疗费用与女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主持人:这样看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得很全面,而且力度真的很大!很多准妈妈还担心,产假期间的收入该怎么办,这就不得不提到生育津贴了,请您再给我们讲讲生育津贴具体有哪些待遇呢?
县人社局:好的,企业参保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也享受生育津贴。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等财政预算单位(含中央、省驻宝单位)女职工生育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具体报销细则如下:
1.女职工生育津贴设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连续参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2.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乘以产假天数一次性计发。
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的,以本单位本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实际月份,除以实际天数,乘以产假天数。
3.女职工生育按98天产假享受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门诊、住院,妊娠16周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妊娠16周(含16周)以上自然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4.女职工生育津贴结算后,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转入用人单位对公银行账户,由用人单位发放;医保经办机构拨付的生育津贴不足以支付本人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主持人:好的,感谢张主任给我们的分享,我们了解了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和生育津贴待遇的具体报销细则,那请问哪些情形是不享受生育医疗保障待遇的呢?
县人社局:有7种情形是不享受生育医保待遇政策的:
(一)女职工、城乡居民生育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因犯罪、酗酒、自伤、斗殴、吸毒、第三方责任造成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
(三)女职工、城乡居民出国或者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门诊、住院发生的计划生育费用;
(五)女职工、城乡居民自愿终止妊娠的;
(六)门诊流产、引产发生的费用已使用职工门诊统筹结算支付的;
(七)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张主任做客我们的演播室,跟大家分享了很多关于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方面的政策,通过您的分享我们可以看到,从女性产前检查到婴儿呱呱落地,医保政策呵护着我们生育路上的每一步,也关怀着每一个生育的家庭。这些政策与服务不仅是对民生需求的积极回应,也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注入了强劲动能。那么我们这一期的在线访谈节目就到这里就全部结束了,感谢收看,再见!
县人社局: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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