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王显武
太民函〔2026〕26号
杨莉、刘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已收悉。
我县始终高度重视农村留守、独居特殊群体关爱帮扶工作,依据省民政厅等九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陕民发〔2018〕33号)、省民政厅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陕民发〔2019〕52号)、《陕西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宝鸡市民政局《转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宝民发〔2018〕124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宝民发〔2019〕6号)要求,坚持系统施策、精准服务、综合保障,持续健全部门联动、全域覆盖、精准高效、常态长效的关爱服务体系。结合您提出的完善服务体系、精准分类施策、强化要素保障、健全独居老人紧急救援机制、落实爱心助老员补助等建议,我县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扎实推进各项关爱服务工作落地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综合关爱服务体系,实现城乡服务全域覆盖
依据陕民发〔2019〕52号、宝民发〔2019〕6号文件部署要求,我县坚持资源整合、阵地共建、队伍共育,持续织密全覆盖关爱服务网络。一是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统筹民政、卫健、教体、妇联等部门职能资源,建立常态化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信息共享、服务共推、责任共担的治理格局。二是优化基层服务阵地布局。持续升级镇村农村互助幸福院、儿童关爱服务站等现有服务阵地,补齐功能设施短板,配齐必要服务设备,合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针对偏远山村服务薄弱问题,依托村卫生室、村级文化活动室、党群服务中心增设便民服务点位,实现镇村关爱服务站点全域覆盖、服务半径全面达标。三是建强专业化服务队伍。压实镇属地管理责任和村“两委”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技能实训、政策宣讲,健全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全面提升基层关爱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二、精准实施分类关爱服务,提升差异化帮扶质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陕民发〔2018〕33号及《太白县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太民发〔2023〕164号相关规定,我县坚持因人施策、动态管理、精准滴灌,持续优化特殊群体分层分类关爱服务模式。一是健全动态信息台账。全面落实“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入户摸排、信息更新、需求核实,精准掌握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基本情况、困难诉求、风险隐患,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需求准。二是细化分类关爱举措。针对留守儿童,常态化开展学业辅导、生活关爱、安全教育、心理疏导服务,化解成长隐患。针对留守老人及独居老人,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尊重意愿、主动服务,坚持安全为先、守住底线,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的原则,分类提供探访关爱服务,对失能高危独居老年人每月探访不少于2次,对普通独居及其他五类特殊困难老年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入户探视。走访期间同步开展居家安全排查、生活状况问询、健康情况摸排、心理情绪疏导、养老反诈宣传、惠民政策解读等服务,对排查发现的困难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分级处置、及时转介。依托镇村干部、网格员、村级志愿者常态化入户巡访,实现独居老年人底数动态更新、风险动态清零、帮扶精准落地,切实维护独居老年人合法权益。针对留守妇女,积极开展民宿运营、种养殖技术、家政服务等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开发乡村生态就业、就近务工岗位,持续强化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援助、心理关爱服务,助力增收致富、安居乐业。三是健全结对帮扶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干部、志愿者、邻里“一对一”结对帮扶制度,坚持每月入户走访、季度评估研判,动态跟进帮扶成效、更新帮扶措施,构建常态化、跟踪式、闭环式关爱帮扶体系。四是加强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儿童工作业务骨干培训,分级负责培训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培训,每年至少培训一次。
三、强化多元要素保障,推动关爱服务可持续发展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规范化运营管理十项措施》(太民发〔2025〕124号)相关要求,我县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共建,持续夯实关爱服务长效保障基础。一是健全资金投入机制。构建“财政主导、社会补充、家庭尽责”的多元投入体系,持续加大财政专项投入,保障阵地运维、人员补助、关爱活动有序开展。二是拓宽社会参与渠道。积极搭建公益帮扶平台,引导爱心企业、社会组织、乡贤人士、志愿服务队伍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公益服务等方式广泛参与关爱帮扶工作,汇聚基层治理合力。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氛围。依托镇村广播、宣传栏,常态化宣传关爱特殊群体政策法规、先进典型、暖心事迹,持续提升家庭主体责任、社会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留守特殊群体的浓厚氛围。
四、织密独居老年人关爱服务网,筑牢居家安全兜底防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太白县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陕民发〔2018〕33号文件规定,一是摸清底数,建立主动发现机制。依托现有信息平台,对独居(含一方失能的空巢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关爱服务台账,做到“一人一档”、底数清、情况明。将独居老年人关爱服务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充分调动农村助老员及近邻亲属积极性,建立网格员、农村助老员(亲属近邻)关爱服务独居老年人“1+1+1”主动发现机制。二是深化独居老年人关爱服务。广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我县关爱留守老年人实施办法,压实独居老年人子女家庭照护责任。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引导无法共同或就近居住的子女常回家看看、保持经常性联系。依托农村互助幸福院等载体开展独居老年人关爱服务,完善村(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为独居老年人提供助餐、日间照料等养老服务。在农村依托村“两委”和邻里互助力量,落实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三项制度。构建乡镇牵头,村委会、基层老年协会组织,低龄健康老年人、农村留守妇女等广泛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三是加强独居老年人健康服务。依据基层医养结合相关政策要求,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农村互助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协作,做实独居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完善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建设,为老年人走出家门、社交交流提供温馨适宜的活动空间。组织开展老年教育、文体娱乐、老年赛事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引导老年人培养兴趣爱好、维系社会交往、实现自我价值。引入专业力量开展心理健康辅导,疏导负面情绪,提升独居老年人心理健康水平。
五、提升独居老年人紧急救援能力
依据陕民发〔2018〕33号、宝民发〔2018〕124号省市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相关文件要求,一是分类建立独居老年人联系人制度。将子女确定为独居老年人第一联系人;子女难以常态化联系的,明确辅助联系人。特困供养、计生特殊家庭等独居老年人联系人,由各镇人民政府联合村(社区)“两委”统筹确定。对存在安全风险、生活困难的独居老年人,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及时督促其家庭成员保持日常联系。二是落实特殊困难独居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采取普遍巡访与重点巡访相结合,根据老人实际情况,灵活采用电话问候、上门巡访等方式,对特殊困难独居老年人每周至少上门探访1次、电话询访不少于3次。通过购买服务引入专业力量开展探访的,对高风险对象适当加密上门频次,确保探访实效。建立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7×24小时紧急上门响应机制,力争城镇社区30分钟、农村社区60分钟内上门核查处置。
六、抓实爱心助老员队伍建设工作
2020年,我县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农村养老服务重点工作的通知》(宝民发〔2020〕117号)文件部署,在全县44个行政村、2个城镇社区配齐46名“爱心助老员”,常态化开展留守老年人上门探视走访,动态评估老年人生活状况,做实日常关爱服务,规范完善走访台账记录。目前,爱心助老员岗位尚无专项工作经费保障。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统筹民政、卫健、教体、妇联等各方力量,不断完善特殊群体关爱服务体系,细化服务举措、补齐服务短板,持续提升留守、独居老人、妇女、儿童关爱服务质效,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权益。
再次感谢两位代表对我县民政养老工作的宝贵建议!
专此答复。
太白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9月16日
主管领导:武虎平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张妮娜 0917-495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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