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6-09-16 信息来源: 太白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类别:C

签发人:王显武 

太民函〔2026〕24号

彭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黄凤山村幸福院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农村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支持和宝贵建言。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照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全县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运营实际,认真梳理核查,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我县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始终坚持“村级主办、政府支持、社会参与、自主互助”的运营原则,持续推进现有站点提质增效、优化整合、规范运营。根据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的实施意见》(太政办发〔2015〕41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起,中央、省、市不再新增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及专项补助资金,2015年8月底前已完成全县幸福院集中建设任务。

近年来,我县持续盘活存量养老阵地,对全县原有38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开展动态评估、优化整合,对运营粗放、服务弱化、长期闲置的7个站点实施撤停并转。目前,全县常态化规范运营农村互助幸福院31个,村级养老服务布局持续优化。

目前,中央、省、市暂无农村互助幸福院新增建设项目及专项补助资金政策,现阶段暂不具备新建黄凤山村互助幸福院的政策及资金条件。根据太白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互助幸福院管理服务的通知》(太民发〔2023〕91号)文件规定,村级确需新建养老服务阵地的,需由镇村自筹资金或通过吸纳社会资本自主实施,无上级专项资金支撑。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全县养老服务整体布局,持续优化整合现有村级养老服务资源,聚焦村级养老服务薄弱环节,盘活用好现有幸福院服务阵地,不断提升村级养老服务覆盖面和服务质效,全力保障辖区农村老年人就近、便捷、普惠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民政养老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答复。

                   

太白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9月10日

 

主管领导:武虎平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张妮娜     0917-4955751

打印 关闭

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