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6-09-10 信息来源: 太白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类别:B

签发人:王显武 

太民函〔2026〕25号

王海燕、李永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已收悉。衷心感谢两位代表对我县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与建言献策。收到建议后,我局结合县域养老工作实际认真研判,细化工作举措,现将办理情况复函如下:

当前,我县农村高龄、留守、困难老年群体养老需求较为突出。部分老年人处于政策保障“夹缝地带”,既不符合公办养老机构特困集中供养准入条件,又无力承担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费用,自主购买社会化养老服务能力不足。加之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常年外出务工,家庭照护力量持续弱化,居家照料、专业康复、日常陪护等养老服务短板逐步凸显。

针对以上实际问题,我局依据《太白县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太民字〔2024〕79号)、《宝鸡市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宝民发〔2026〕14号)、太白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太民发〔2023〕164号)文件精神,持续健全分层分类、精准兜底的养老保障体系,全面落细落实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等各项惠民政策,全力保障不同类型老年群体基本养老需求。

一是精准落实分类保障政策。坚持分类施策、精准赋能,持续织密养老兜底保障网络。对特困供养老年人,严格落实公办养老机构兜底集中供养政策,做到应养尽养、应住尽住;对低保、低收入、失能半失能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按照集中照护相关政策规定,足额兑现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消费补贴、集中照护补助等政策红利。常态化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服务对象以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以及失能失智老年人为重点,按照失能程度、居住状况分类确定探访频次,失能、独居高危对象每月不少于2次,其他特殊困难老年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走访探视。重点做好安全隐患排查、生活状况问询、精神情绪疏导、政策宣传告知、紧急情况转介帮扶等工作,动态更新老年人信息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服务到位,切实把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落细、直达快享。

二是深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改革。依据集中照护服务政策要求,统筹居家上门服务与机构集中照护两种实施路径,对符合条件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困难失能老人落实机构集中照护补助;对选择居家生活的老年人,通过公开遴选方式择优引入第三方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居家上门服务,重点针对政策保障“夹缝层”困难老年群体,常态化提供膳食照料、日常陪护、助医助行、心理慰藉、健康巡访等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有效破解困难老年人无力、不便自主购买养老服务的现实难题,切实减轻家庭照护负担。真正实现“照护一个人、解放一家人、温暖一群人”的民生实效,让农村困难老年人吃得舒心、住得放心、养得安心。

再次感谢两位代表对我县民政养老事业的关心支持,我们将以此次建议办理为契机,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不断健全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全力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专此答复。

 

 

太白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9月10日

主管领导:武虎平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张妮娜   0917-495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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