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
签发人:胡波
太住建函〔2026〕47号
杨海全、赵玲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塘口村建立垃圾处理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中提及的在塘口村建设一座垃圾焚烧处理点
通过我局综合研判后决定现阶段不建设垃圾焚烧处理点。具体原因如下:1.我县属秦岭管控区,小型焚烧设备废气处理不达标,二噁英等污染物无法管控,环评、排污许可无法办理;2.村内滑雪场、民宿为核心文旅产业,焚烧烟尘异味会破坏旅游环境;3.省、市无村级小型焚烧站配套建设、补助资金政策。
二、建议中提及的在塘口村建设一座垃圾集中处理点
通过我局综合研判后决定现阶段不建设垃圾集中处理点。具体原因如下:1.直运成本更低:塘口村距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只有15公里,运输距离近,对比建站土建、设备、环保配套及常年运维开销,现有转运模式更节约资金;2.无专项补助资金:上级环卫资金仅保障原有规划点位,新建站点需县镇全额自筹,财政压力过大;3.存在环保扰民风险:垃圾集中处理点易产生渗滤液、异味问题,会对民宿、滑雪场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三、关于对塘口村现有垃圾清运问题的优化处置措施
因您建议中提及的在塘口村建立垃圾处理点现阶段无法实施,所以我局研判决定通过优化现有收运体系解决塘口村内游客多、垃圾量大问题,具体措施如下:1.弹性调整清运频次:平日每日清运1次,旅游旺季、节假日增至每日2次,增设密闭垃圾桶,杜绝垃圾露天堆放;2.推进源头减量分类:联动村集体、民宿、滑雪场落实垃圾分类,单独规范存放厨余垃圾,减少清运总量;3.统筹环线清运线路:整合全镇收运路线,减少车辆空驶,降低燃油、人工运输成本;4.建立长效评估机制:持续跟踪垃圾产生量、清运成本,若后续垃圾量激增、上级出台建站补助政策,再重新评估建设中转站。
专此答复。
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3日
主管领导:汪宁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周宝鑫 0917-4952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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