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徐宏远
太自然资函〔2026〕42号
伍转转、李力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黄柏塬村冬季羚牛扰民问题,促进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协调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县秦岭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提案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对提案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防护设施建设方面
黄柏塬镇地处秦岭生态保护核心区,随着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羚牛种群数量稳步增长,冬季食物短缺时频繁进入村庄、农田,给村民生产生活带来困扰,您反映的问题真实存在、十分紧迫。针对您提出的防护设施建设建议,我局已采取措施。一是加大致害防控项目谋划争取。今年已积极向上级争取了野生动物致害防控专项项目,目前项目实施方案已批复,正在招标阶段。该项目预计8月份将开工实施,在黄柏塬镇我们将重点实施两项防护工程:1.生态隔离防护网建设。在黄柏塬镇村民集中居住区与野生动物活动区交界地带,规划栽立高2米、总长2200米的标准化生态隔离防护网,构建物理屏障,从源头减少羚牛等野生动物对农作物、房屋及人身财产的侵扰。2.安全警示标识设置。在野生动物危害严重区域的路口、村口等关键节点,设置15块规范醒目的安全警示牌,提醒村民提前防范、主动避让,降低人兽接触风险。项目实施后,将有效缓解羚牛扰民问题,切实筑牢村民安全防护防线。二是加大应急处置协调。我局将继续加大与镇村沟通协调,建议镇上建立由镇政府领导,驻镇各相关单位参加的野生动物致害应急处置队伍,为群众生产生活做好安全保障。
二、关于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方面
针对您提出的补偿机制执行不畅问题,我们结合《陕西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相关规定,向您说明如下:1.政策执行规范情况。自《陕西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实施以来,我县每年都严格按照省级统一政策开展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工作,补偿资金到位后,及时按政策要求将资金补偿到户。但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是一年开展一次,省、市明确要求各县每年10月初汇总报送上年度10月至本年度9月底的致害补偿情况,待全省汇总后由省林业局向省财政厅申请省级补偿资金。目前,补偿申请流程已实现大幅简化,受害农户仅需提交书面申请和野生动物损害现场照片,其余相关证明材料均由相关单位协调出具,流程和资料体系已较为完善便捷。2.资金拨付相关说明。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资金拨付需严格遵守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履行规范的审批流程,确保资金合法合规直达农户本人账户。因此,资金从申请到拨付到位需要一定周期,部分群众反映的资金到账较晚问题,主要是财政拨付流程的客观要求所致,并非办理环节拖延。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向省市主管部门反映一线干部及群众对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要求,建议上级进一步优化补偿办理服务。我局也继续加大向群众做好政策解读和流程告知,及时跟进资金拨付进度,保障受灾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引导群众理解生态保护与补偿政策的衔接关系,持续提升群众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生态保护和民生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我县野生动物保护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助力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推动黄柏塬地区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协调发展。
专此答复。
太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2026年7月23日
主管领导:张建鹏
经办人联系电话:何莎莎 0917-899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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