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徐宏远
太自然资函〔2026〕44号
薛小琴、任维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太白县成立林麝养殖行业协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白林业和林麝养殖产业的关心与支持。林麝是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具有重要的生态、科研和药用价值,其雄性香嚢分泌的麝香是传统中药的重要原料,属于国家战略储备物资、专控商品,有“软黄金”之称。而我县地处秦岭林区,林草资源丰富,是林麝的最佳适生之地,且县内已有多年的人工养殖基础,也具有了一定的规模。由于市场对麝香需求量不断加大,林麝价格也一路攀升,养殖效益较为可观,群众自主发展的积极性很高,发展数量及规模也迅速壮大。截至目前,全县拥有林麝养殖企业、合作社9个,养殖分场(户)135个(户)。
为切实解决我县林麝养殖户目前面临的技术、经济、管理、信息等需求,促进行业有序发展,提高行业经济效益,提升我县林麝养殖产业凝聚力和行业竞争力。2023年以来,我局多次动员县域林麝养殖企业、合作社、养殖户共同参与,成立太白县林麝养殖产业协会。在我局的不断联系、沟通、组织、协调下,我县林麝养殖企业、合作社、养殖大户经过多次座谈讨论,初步审定了林麝养殖产业协会章程(讨论稿)、协会名称,选举产生我县林麝养殖产业协会发起人,发起人向相关单位提交申报成立协会报告及相关资料,但因以下几个因素,我县林麝养殖产业协会最终没有成立。
一是协会开办资金无法解决。协会属于一种民间性组织,成立协会需要缴纳开办资金,但各养殖企业、养殖户就此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开办资金无法解决,协会就没法成立。
二是协会办公地点及工作人员无法解决。因我县林麝养殖多是以个人为主,养殖企业较少,加之养殖场分布在各村偏远之地,协会办公地点要兼顾全县就需要租赁办公用房、聘用专职工作人员若干名,而这些又都需要资金来解决。
因此,我县目前成立林麝产业协会条件还不成熟,后面如果林麝养殖企业、合作社等协商自愿成立林麝养殖协会,我局会充分发挥业务监管作用,做好林麝产业规范化发展协调、服务等相关工作。
在此,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林业产业的关心和支持,也欢迎您持续关注我县林业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答复。
太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2026年7月23日
主管领导:张建鹏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陈昱名 0917-899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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