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胡波
太住建函〔2026〕50号
何娟娟委员:
您提交的《关于妥善解决群众健身活动占用超市门口及人行道通行,规范城市公共空间使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公共空间治理工作的关注,以及兼顾商户经营、群众出行与市民健身需求提出相关建议。来信精准指出超市门前人行道健身占道堵路、噪音扰民等突出矛盾,提出的分流引导、场地提质、宣传劝导等建议务实可行。
收到来信后,县住建局联合县文旅局第一时间实地走访好又多超市门前路段、周边广场点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常态化巡查管控,现场劝导清退占道健身人群。安排工作人员早晚健身高峰时段定点巡查值守,对在超市门口人行道聚集跳操、开展集体健身活动的群众逐一劝导,明确告知人行通道首要功能为行人通行,严禁占用商超出入口开展群体性健身活动,引导健身群众全部转移至街心广场、翠矶山公园、体育场等专用休闲健身区域。
(二)明确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执行。县文旅局统筹全县文体活动管理,县住建局、城管队负责城区人行道、商超门前公共空间管控,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安排专人每日对广场健身秩序、活动音量进行巡查监管,对超音量、挤占广场通道的行为及时劝阻,确保健身活动有序开展。
(三)完善广场休闲配套,优化公共设施供给。结合群众休闲需求,对街心广场、翠矶山公园、明珠广场进行配套升级,修复现有休息设施,合理增设垃圾桶、照明设备,满足市民健身、休憩、纳凉等多元化需求,提升专用健身场地吸引力,进一步引导群众主动远离商超门前人行道。
目前超市门前人行道占道健身现象已基本消除,人行通道通行顺畅,商户经营秩序恢复正常,群众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巩固本次整治成果:一是坚持高峰定点巡查不松懈,严防占道健身问题反弹;二是持续完善城区健身场地配套设施,丰富群众休闲健身载体;三是常态化开展文明健身宣传,引导市民树立“分区域、分时序、低噪音”的文明健身意识,平衡健身需求与公共通行、商户经营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答复。
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0日
主管领导:汪宁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王顺英 0917-495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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