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太白县九届四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5-09-02 信息来源: 太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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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发人: 张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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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小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预制菜监管的建议》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悉心采纳您提出建议的基础上,结合中、省预制菜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县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现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预制菜行业管理体系”的建议

预制菜生产加工是带动农业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的有效手段,对促进乡村产业振兴、食品生产企业转型升级和方便食品消费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12月,省市场监管局为规范我省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全面推动预制菜产业发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监管水平,经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第8次局务会议审议,制定并发布了《陕西省预制菜生产许可指导意见》。该意见从预制菜的定义、原辅料、生产场所、作业区划分、设施设备、加工工艺、贮藏运输、产品检验等方面对预制菜生产许可进行规范指导。本《指导意见》所称的“预制菜”是指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如速冻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披萨等。本指导意见的颁布实施,有助于抓住预制菜生产安全的源头管理,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为食品生产企业和行政审批服务人员提供规范的操作指南,有效解决了预制菜生产许可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为许可和监管工作提供了科学、明确的依据,是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体系的有益补充。

二、关于“积极推广预制菜使用明示”的建议

预制菜作为预包装食品,首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同时,《陕西省预制菜生产许可指导意见》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建立产品配方管理制度。列明配方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新食品原料、药食同源原料的使用依据和规定使用量。原料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新食品原料、药食同源原料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公告的规定。预制菜生产不允许使用防腐剂。该《指导意见》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建立保质期管理制度。应当进行稳定性试验,确定合理保质期限,醒目、清晰地标注预制菜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保质期到期日。上述规定对预制菜使用明示做了具体要求,是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人员加强日常监管的法律依据。

三、关于“禁止预制菜进校园”的建议

校园食品安全一直是我局关注的工作重点,也是2025年省纪委“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项目。近年来,我局以每年春、秋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抓手,督促全县13所学校食堂(含3所幼儿园食堂)落实了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规范了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实施食品安全“十统一六到位”管理模式,严格落实食品原材料进货查验、贮存加工、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工作人员健康管理等岗位责任制。我县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持续向好,连续多年未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2025年1月22日,陕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了《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管理办法(试行)》。预制菜作为高风险食品,该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学校应严格控制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避免提供高盐、高油、高糖食品,严禁预制菜、临期食品进校园,不得制售采用浓浆、浓缩汁、果蔬粉调配成的饮料。”通过日常检查发现,我县13所学校食堂均未向学生提供上述禁止性食品。

四、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和消费观念的转变,预制菜行业发展迅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预制菜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标准缺失、质量参差不齐、监管难度大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权益和预制菜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促进预制菜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预制菜行业的监管:

一是强化生产源头监管。预制菜的质量安全源头在于原料的品质。加强对预制菜生产企业原料供应商的监管,要求企业建立稳定可靠的原料供应渠道,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确保原料来源可追溯。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禁用农药、兽药、非法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障预制菜原料的质量安全。同时,指导企业建立原料检验检测制度,对每一批次原料进行严格检验,不合格原料坚决不得投入生产。

二是严格生产许可审查。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相关法律法规和预制菜标准,对申请从事预制菜生产的企业进行严格审查。细化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根据预制菜的不同类别、工艺特点,制定针对性的审查要求。加强对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流程、人员资质、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的现场核查,确保企业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质量控制能力。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坚决不予许可,防止不具备生产能力和安全保障的企业进入市场。

三是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增加对预制菜生产企业、销售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的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滥用防腐剂、虚假标注等问题。加强对预制菜储存、运输条件的检查,确保产品在整个流通环节处于适宜的环境中,防止因储存、运输不当导致食品变质、污染等问题。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提高监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

四是加强抽检监测。制定科学合理的预制菜抽检计划,扩大抽检范围和品种,提高抽检频次。不仅要对市场上常见的预制菜品种进行抽检,还要关注新推出的网红预制菜产品。加强对预制菜中微生物、重金属、农药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等关键指标的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置不合格产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对预制菜行业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和预警,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五是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预制菜全过程追溯体系,实现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到销售终端的信息可追溯。要求企业如实记录产品相关信息,并通过信息化平台进行上传共享。消费者可以通过扫描产品二维码等方式,查询预制菜的详细信息,包括原料来源、生产企业、生产日期、保质期、加工工艺等,增强消费者对预制菜的信任度。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能够迅速追溯问题源头,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召回问题产品。

六是加强标签标识管理。明确预制菜标签标识的内容和要求,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了解产品信息。标签应标注预制菜的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对于添加了食品添加剂的预制菜,必须在配料表中明确标注,并注明其使用目的和限量。严厉打击虚假标注、误导性标注等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七是强化餐饮环节监管。针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预制菜的情况,要求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所采购的预制菜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并留存相关凭证。督促餐饮单位在菜单、点餐系统或店内醒目位置明示所使用的预制菜菜品,让消费者在点餐时能够清楚知晓,避免误导消费者。加强对餐饮单位预制菜加工制作过程的监管,规范其操作流程,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预制菜在餐饮环节的食用安全。

八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鼓励和支持预制菜行业协会的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规范行业秩序、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开展诚信经营承诺活动,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媒体、社会组织等对预制菜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良好共治格局。

九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对预制菜相关知识和监管政策的宣传,提高消费者对预制菜的认知水平和辨别能力。普及预制菜的选购、储存、食用方法等常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宣传预制菜行业的优质企业和产品,树立行业正面形象,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舆论氛围。同时,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形成有力的舆论监督和震慑。

专此答复。

                              太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日

主管领导:田宝云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苟云涛    0917-495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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