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
签发人:徐宏远
太自然资函〔2025〕71号
邝紫娟等3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林麝产业保险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白自然资源和林业产业的关心与支持。林麝是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具有重要的生态、科研和药用价值,其雄性香嚢分泌的麝香是传统中药的重要原料,属于国家战略储备物资、专控商品,有“软黄金”之称。而我县地处秦岭林区,林草资源丰富,是林麝的最佳适生之地,且县内已有多年的人工养殖基础,也具有了一定的规模。截至2025年6月底,全县有林麝人工养殖场108个、存栏林麝3526头,办理林麝人工繁育证8张。由于市场对麝香需求量不断加大,林麝价格也一路攀升,目前养殖效益较为可观,群众自主发展的积极性很高。为促进林麝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应对林麝养殖中突发疫病等情况,我局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林麝保险知识“进企业、进乡村”宣传活动,深入林麝养殖企业、乡村,举办专题讲座,现场为养殖户讲解保险政策和投保流程,提高养殖户对林麝保险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整理并分享以往的林麝保险理赔成功案例,通过实际例子展示保险在保障养殖户利益方面的作用,增强养殖户对保险的信任。与人保财险合作,共同开展宣传活动,借助保险机构的专业资源和渠道,提升宣传效果。积极宣传政府对林麝保险的支持政策,如财政补贴等,让养殖户了解投保林麝保险能享受到的实惠。
二是2023年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太白县鼓励支持林麝产业发展壮大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将林麝产业保险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以林麝经营主体投保为主、县级财政补贴并行的林麝保险模式,具体为:每头林麝投保保险费1000元,林麝经营主体承担600元,县财政补助400元。
三是在我局组织协调下,我县林麝养殖企业、合作社、养殖大户经过多次座谈讨论和征求意见,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白支公司申请,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审批,由最初的保额16000元,阶梯式下降的林麝保险,变更为现在固定保额15000元的林麝保险。
四是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宝市财办金合函﹝2025﹞10号)精神,申报了《林麝养殖省级财政创新试点补贴型保险》。
在此,再次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和林业产业的关心和支持,也欢迎您持续关注我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答复。
太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2025年8月26日
主管领导:张建鹏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陈昱名 电话:0917-899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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