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5-08-27 信息来源: 咀头镇人民政府

类  别:B

签发人:王欢

咀政函〔2025〕49号

彭亚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复凉峪村道路路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群众出行安全的关心和关注。农村道路路灯是保障群众夜间出行安全、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重要民生设施。您反映的凉峪村路灯年久失修问题,切中群众实际需求,我们将充分采纳建议,全力推动问题解决。

今年以来,咀头镇始终把“补齐设施短板、筑牢民生根基”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护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针对您提出的凉峪村150余盏路灯部分损坏、影响群众夜间出行(尤其是接送学生)的情况,镇党委、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赴凉峪村开展实地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方向。目前,镇村已组建专项工作专班,积极对接财政、农业、住建、交通等县级相关部门,全力争取农村基础设施维修养护、民生实事配套等专项扶持资金,同步推进路灯修复方案的制定与优化,确保资金到位后能快速启动修复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以“解决实际问题、保障群众安全”为目标,持续跟进资金申报进展,待资金落实后立即组织专业队伍开展路灯维修更换,全面恢复道路夜间照明功能。同时,将以此为契机,健全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加强对全镇各村路灯、道路等设施的日常巡查与维护,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处置设施损坏问题,切实做到“建管并重”,让农村基础设施持续发挥民生效益,为群众营造安全、便捷、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乡村建设与民生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杜绝形式主义、不搞面子工程,以真抓实干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切实把民生实事办细、做实、做好。

专此答复。

太白县咀头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7日

主管领导:张宁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王惠  0917-495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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