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10-22 信息来源: 太白河镇

类别:(A)

签发人:王欢

太河政函〔2024〕5号

 

薛小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东青村水柏沟修建桥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东青村水柏沟桥修建项目已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立项,目前项目已开工,预计年内完成建设。

专此答复。

 

太白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2日

 

 

 

 

 

主管领导:张宁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赵哲    493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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