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签发人:邢智虎
太农水函〔2024〕42号
祁芳侠、铁翠琴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耕地保护图斑整治经济林补偿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在全县各级的不懈努力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下,我们较为圆满的完成了耕地保护和耕地“非粮化”图斑政治工作任务。为了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县委、县政府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最终制定出台了《太白县耕地“非粮化”和撂荒地问题处置工作方案》(太办发〔2023〕48号),并明确“果园2000元/亩、鱼塘2000/亩、经济林1000元/亩、食用菌3000/亩,其他500元/亩的标准予以补助,补助资金分期支付”。你们提出“经济林补助由目前的1000元/亩提高到2000元/亩”的建议,着实是为全县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着想,我们由衷的感谢你们对“三农”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但由于此次整治图斑面积庞大、县财政紧张的原因,暂时没有充足资金将补助标准进行提高。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对接补助资金相关事宜;同时,我们也将积极争取省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相关政策和资金扶持,尽一切努力提高我县图斑整治补助标准。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殷切期望你们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我们更好地推进工作,为全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专此答复。
太白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9月29日
主管领导:郭红英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王帆 4951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