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太白县九届三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9-27 信息来源: 太白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类别:(B)

签发人:邢智虎

太农水函〔2024〕11号

邢智虎、赵飞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县河湖生态有限公司人员及运维费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扎实有效做好虢川河“一河两岸”河道卫生保洁及设施设备运维工作,切实做到卫生保洁全覆盖,设施设备无损坏,塑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和城市形象,不断巩固虢川河“一河两岸”生态治理成效,2021年11月11日成立太白县河湖生态有限公司,现有员工10人,主要承担虢川河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及河道卫生保洁工作,受雇于县河务工作站,主要承担街心河,后庄河河道卫生保洁工作。

二、运行情况

2022年7月18日县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确定,由县住建局移交县水利局运营管护,运营维护费65万元,由县财政予以保障。后期运营维护服务费采用据实结算方式,结算金额以每年年末双方均认可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金额为准。

三、工作措施

针对委员建议一是增加管护人员,建议在每年5-10月期间,补充保洁人员,以保障旅游旺季时虢川河卫生干净整洁。目前河湖公司已招聘临时人员3人,加强了河道保洁力量。二是增加年运维费用30万元,用于管护人员工资社保及观景设施的水电费用支出,并购置洒水车1辆,用于虢川河河堤两岸道路保洁及绿化苗木浇水。我局通过积极沟通汇报,申请县财政年均增加管护费用25万元。已争取上级抗旱项目资金,购买2辆应急保障车,目前正在同车改办办理购车手续,购买车辆将配置于河湖公司,通过减轻保洁员任务量从而集中力量开展正常。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答复。

太白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8月22日 

主管领导:郭红英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王帆495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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