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7-04 信息来源: 县交通运输局

类 别:B

                   签发人:郭小强 

太交函〔2024〕37号


王海燕、董丽、杨彩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太白G244国道转弯处安装路灯及警示设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G244沿线标志设置、栽设均按照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范手册进行布设,标志标牌也遵从科学合理的栽设原则;其次,单位及个人无权随意增设、更改标志标牌的位置;目前,我单位管养道路沿线警示标志栽设齐全,功能完善,运行稳定。

各位代表建议安装路灯事宜属于政府相关部门管理,请协商具体职能部门予以协调解决。

我单位将根据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举一反三,及时对沿线道路标志、标牌进行排查梳理,对老旧标牌进行更换,时刻发挥道路标志安全警示作用,严格按照管理规范加强管理,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舒适安全的道路通行环境。

专此答复。


太白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4日


主管领导:赵锋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王鑫  0917-49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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