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7-05 信息来源: 县交通运输局

类  别:A   

签发人:郭小强 

太交函〔2024〕33号 


李钰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眉太高速征地拆迁和占用耕地问题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太白县高速公路建设事业的支持和关注,关于眉太高速征地事宜,眉太高速项目征地经第三方测绘公司根据土地二调数据确定土地性质,然后组卷报批,经审核同意后,由县统一征地办公室进行土地统征,期间不进村了解。在征地过程中,村民提出土地性质存在争议,可由村组依据现有土地情况,报镇,联系县自然资源局进行现场取证核实后,依现状确定土地性质。关于超占问题,2024年3月,县协调办联系县自然资源局、项目标段对梅湾村眉太高速项目征占地面积进行复核,依现占用面积为准进行补偿。

目前,梅湾村土地性质变更问题已由镇上报至县自然资源局,土地面积已核查清楚,需梅湾村按照眉太高速项目土地补偿办法,尽快上报土地分配补偿方案及拨付款花名册,由县统一征地办公室进行资金兑付。

再次感谢您对太白县高速公路建设事业的支持和关注!    

专此答复。


太白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4日

 

主管领导:郑志祥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席新维  0917—4951224


打印 关闭

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