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7-20 信息来源: 县交通运输局

类  别:A

签发人: 张永祥

太交函〔2023〕22号

张祁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姜眉公路沿线村庄货车停放产生垃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梅湾村地处太凤高速,国道244线交岔路口,车流量非常大,货车司乘人员在此停车较多,随意扔垃圾,造成道路两旁环境卫生较差。

太白公路管理段已严格按照国省干线道路养护要求,每天对道路垃圾进行清理捡拾,全年投入人力260余人次,尽职尽责,辛勤付出,全力保障路域环境干净整洁。

下一步,太白公路管理段将加大清扫频次,努力保障管养的国省干线道路畅通整洁,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良好的通行环境。

专此答复。

   

太白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9日 

主管领导:刘钊

经办人及电话:王鑫 0917-49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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