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7-11 信息来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类别:C

签发人:蔺建林

太住建函〔2023〕56号

关玲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旧多层小区装置电梯问题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城市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生活,在实施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的同时,国家按照“政府支持、群众自愿、市级指导、县级组织”的原则,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进行试点。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加装电梯申请条件必须达到由业主自愿申请,经本单元,或者楼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并与相关业主充分协商,全部业主均无反对意见的才可以实施;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书面达成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筹集方案(经估算,安装一部电梯的造价为35万元左右,国家补助15万元,群众需筹资20万元)。电梯运行维修费用分担方案(或增加物业费标准的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委托方案共三个方案;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可根据所在楼层、户数等因素分摊相关费用,分摊比例由出资的全体业主协商确定。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书面通知咀头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小区逐户进行摸排并征求业主加装电梯意见,征求意见过程中绝大部分业主觉得加装电梯是一项便民实事,但具体实施起来却困难重重。通过征求意见,截至目前,没有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提交同意增设电梯的方案,新住宅没有加装电梯政策。

下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做好加装电梯政策制度的宣传和解读,力争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在我县全面推开。

专此答复。

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0日


主管领导:严新梅

经办人及联系方式:陈苗   0917-49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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