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
签发人: 姜军林
太水函〔2023〕35号
陈炳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更换居民智能水表方便居民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意见》(宝政办发〔2017〕17号)文件精神,要求从2017年开始,在全市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含:驻宝央企、省企,省下划企业,市属企业,县区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宝鸡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统一移交到属地专业化企业和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分离移交完成后,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可参照以下费用标准协商确定维修改造费用,签订框架协议:供水:一次直供用户按7500元/户测算;二次加压用户按8900元/户测算。供电:按9200元/户测算。供热:按15000元/户测算。供气:区分不同情况,按3165元/户~5600元/户测算。 物业:按11000元/户测算。以上维修改造费用可根据改造项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测算结果有争议时,由市国资委委托专家组进行认定并出具认定书,移交和接收单位必须服从认定结果。陕西省水务集团太白县供水公司于2017-2021年先后对太白县烟草公司家属院、电信局家属院、供电局家属院、陕西省太白林业局家属院进行了“三供一业”供水维修改造工程,安装了智能插卡水表,住户缴费用水方便,减轻了企业负担。
居民小区水费由物业或者是业主轮流收取,根据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若要加强城市供水的管理,增强居民节水意识,保证居民供水阶梯水价收费政策的有力实施,则必须实现“抄表到户”。“抄表到户”即装表到户,抄表到户,一户一表,按户用水计量收费,这样才能保证公平地执行用水的价格,维护群众的消费利益,同时也保证了供水企业合理收费。
“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抄表到户”是指一个家庭用户安装一个计量水表,计量水表安装在住宅的公共部位,供水企业抄表到户,按户计量收费。根据国家建设部文件的要求,户表工程应该是在“水表出户”的前提下,做到“一户一表、抄表到户”。一户一表改造,根据产权单位或产权人自愿申请,由自来水公司选用改造方案,改造费用由产权单位、产权人及有关部门筹集,合理承担。
若产权单位、产权人及有关部门愿意承担改造费用,更换智能水表,太白县供水公司将积极配合选用改造方案进行实施。
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为拆违拆临、安防、环卫、消防、道路、照明、绿化、水电气暖、光纤、建筑物修缮、管线规整等,突出解决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问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是由县住房保障中心按照小区建造的年限分批按年申报,争取中省财政资金,根据项目批复及资金到账情况,分批分小区实施,改造内容中包括供水管网改造。
太白县水利局
2023年4月17日
主管领导:姜军林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张社芳 0917—495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