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姜军林
太水函〔2023〕87号
李钰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红岩河河道建筑垃圾乱倒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太白县咀头镇梅湾村,县城工地建筑垃圾都倒在河边,每年产生的垃圾清运人工费和机械费村上无力承担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治方案,精心办理并付诸实施。
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太白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城乡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我局对梅湾村红岩河两岸进行河道绿化美化,对梅湾大桥上下游两岸垃圾进行彻底打扫,并在河堤路外侧种植了七叶树及杏梅,在太凤高速桥底西侧打造“樱花浪漫”“梅湾春早”两个景观节点,通过对河道两岸、滩地进行绿化美化,提升村民爱河护河意识,杜绝河道“四乱”现象。
今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春季河湖“清四乱”集中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治及河湖“四乱”问题明察暗访3个专项行动,不定期开展巡河巡查。截至目前,印发河湖“清四乱”文件5件,下发督办函23件次,问题32个,办结检查建议书2件5个问题。累计出动450余人次、机械30余台次、清理河湖岸线200余公里,水域面积30余平方米,清理河湖垃圾、漂浮物、淤积物9000余方,整治乱占问题10处,拆除碍洪桥16座,整改完成省级“清四乱”暗访问题2个、市级“清四乱”暗访问题3个。
下一步,我局将以水生态综合治理为抓手,以“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加密巡查频次,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加强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建设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答复。
太白县水利局
2023年8月30日
主管领导:张亚琴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张棪 0917—495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