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
太住建函〔2022〕64号 签发人:蔺建林
刘瑞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利用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在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积极召开会议研究此项工作。按照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上报各镇村所需垃圾桶、垃圾车等垃圾处理设施,争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资金。垃圾低温热解炉因为1.太白人口密度小,垃圾低温热解炉造价及日常运行维护资金太大;2.热解炉处理垃圾产生的稳定化合物二氧化锇属于13级危险物(剧毒品),且目前没有成熟技术对此进行处理;3.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无法通过,因此目前垃圾低温热解炉无法建设。
我局及时关注此问题,后期技术成熟后及时上报市住建局争取资金,投入建设并使用此设备,做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专此答复
太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