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太水函〔2022〕75号 签发人:姜军林
关玲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河道治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提出“随着砂石价位不断上升,非法采挖的人越来越多”我局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执法力量提升管控手段,坚持从我县实际出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为武器,强化监督职能,规范采砂秩序,使我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通过执法整顿逐步走上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2021年与公安交通部门联合执法10起,与镇村配合执法6起,共组织巡河200多次,在我县各流域河道共查处违法采砂25起,河道违法存放物料1起,涉河违建1起,共计罚款17.75万元,现均已结案。2021年9月起,县公安局先后对非法采砂涉案人员30人次进行留置提审,有力地打击了非法采砂活动,震慑了违法采砂人员。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行业乱象,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今年以来开展了《黄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共组织巡河138人次,巡查河道1120公里,查处石头河河道违法采砂案件一起,罚款8000元。编制了《石头河清淤疏浚方案》待县政府审批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秩序,平整河床提升河道行洪能力,降低洪水灾害的威胁,达到防汛减灾的目的。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重点关注石头河河道,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巡河频次,以河长制为抓手,大力宣传河道管理有关政策、法规,提高人民群众的认识和觉悟,鼓励群众举报、制止违法采砂行为,积极维护河道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努力营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并希望您向广大干部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专此答复。
太白县水利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