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
太人社函〔2022〕26号 签发人:马鸿天
范众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放宽保洁员公益性岗位条件和年龄的限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镇、村级公益性岗位以安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农村困难家庭人员就业而开发的保洁、绿化、治安管理、劳动保障助理员等公益性就业岗位。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农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16周岁(含)以上6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宝人社发〔2021〕13号)文件要求。我局按照“按需设岗、以规定岗、以岗定员”的原则,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根据我县农村特点和工作实际,在维持现有农村公益性岗位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清理腾退出一般性农村劳动力,优先安置脱贫人口和边缘户等就业困难人员。目前你村现有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4人,符合定岗原则。
专此答复。
太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4日
主管领导:马鸿天
经办人及联系电话:赵 蕊 187007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