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太白河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01 信息来源: 太白河镇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镇党委、政府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履行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推动基层民主的职能,努力把工作重点转到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上来。

1.执行法律政策,坚持依法行政。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代会、人代会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加强政权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发展。

2.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4.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国土资源、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5.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依法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太白河镇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2017年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底,全镇完成农业总产值9073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01%;完成工业总产值16339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0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790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01%;招商引资合同引资1亿元,到位5482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09%;争取上级财政资金967.26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94%;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17697元。

2017年我镇被市政府命名为市级绿色文明示范机关、就近就地转移示范镇,东青村被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授予“无邪教示范村”、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兴隆村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农民增收标兵村。

(二)是认真细致做好动态调整“回头看”整改工作。严格对照“五比五看四优先”和“九条红线”标准及扶贫系统数据,查看档案资料,对贫困户识别标准及识别、退出程序、档案资料开展“回头看”;抽调精干力量,全面完成国办系统2017年基础信息维护、数据动态调整录入,对贫困户收入、产业、大数据比对等反馈问题等逐一核实,强化整改,确保基础信息真实、准确、逻辑合理。确定了2017年底动态调整后,全镇剩余贫困人口68户157人,完成21户60人脱贫任务,剩余贫困人口47户97人。

(三)是强化产业扶贫增强造血功能。我镇将产业发展作为精准脱贫的强力引擎,指导两村制定产业计划和五年产业发展规划,由村党支部牵头,能人大户带动,吸纳贫困户自愿入股,成立专业合作社,集中发展林麝和冷水鱼养殖项目。今年东青村投资200余万元,吸纳农户114户(其中,贫困户65户),建设林麝圈舍170间,栽植桑树11亩,配套建成办公室、饲养室、医疗室、操作室等相关基础设施330平方米,与片仔癀实现成功签约,养殖林麝100头,建成集林麝特种养殖、观光旅游、药研基地为一体总占地25亩的现代特种养殖农业园区。兴隆村投资250余万元,吸纳农户120户(其中,贫困户35户),新建鱼池30座,配套建设饲养室、医疗室、操作室等占地10亩的高山冷水鱼养殖园区。及时兑现产业脱贫政策,分两批发放产业补助资金15.6万元,发放产业扶贫贴息贷款96万元。

(四)把“黄金之旅”作为太白河追赶超越的引擎。集中智慧、集中资源、集中力量,把发展的“黄金梦”一步步变为群众追赶超越的“小康梦”。按照全域景区化理念,发挥太金公司黄金的采选冶,乡村民俗生态人文等资源,全方位统筹布局和规划黄金小镇建设,邀请陕西盛美园林绿化公司、宝鸡建筑设计院对部分项目进行前期设计,编制黄金之旅综合开发项目可研报告。创新实施“旅游+”,丰富旅游产品,发挥太白河镇电商扶贫服务中心作用,启动旅游+垂钓休闲+陕南美食+乡村农特产+山歌文化+中药材产业发展模式,规划建设淘沙金体验、古法炼金、金色池塘等黄金旅游项目,促进产业相互融合。成功举办太白河镇首届“摘西梅、品美食、探黄金”文化节,将大山里的农产品推向了市场,突破了太白河旅游发展的短板;围绕兴隆村美丽乡村示范点和东青村美丽庭院示范村建设,以合作社、龙头企业为主体对太白河独有的陕南自然山水、黄金资源、田园风光、民俗风情进行开发,保留古树、跳鱼潭、印盒潭、连山石等自然风貌,引水入村,做足水文章,建设鱼香阁等乡村民宿,形成乡村垂钓、冷水鱼养殖、林麝养殖、乡村美景为一体的乡村旅游。

(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党建创新,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服务发展的能力,为加强镇域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一是深入开展“抓学习、转作风、解难题”活动,狠抓镇村干部作风转变。组织镇村干部全面学习2017年中央1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经济工作会议和十九大精神,树立镇不强心不甘,民不富心不安的忧患意识。邀请县委组织部宣讲团开展辅导3场(次),培训党员干部163人(次),累计走访贫困户306户,为群众解决难题56件。二是全面聚焦产业培育,筑牢脱贫攻坚堡垒。把产业培育作为群众脱贫的根基,立足黄金小镇林特产业发展优势,村党支部牵头成立专业合作社,建设壮大集体经济组织,真正使村党支部成为带领贫困群众决战贫困奔小康的坚强堡垒。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增强“主题党日”活动实效。组织干部赴甘肃两当县,参观了两当兵变纪念馆,接受红色革命教育;组织镇村干部、贫困户代表赴城固、镇巴、西乡县体验巴山精神,学习特色产业发展经验,开拓了眼界,增强了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暖心活动,集中整治村庄、街头环境卫生,帮助贫困群众打扫庭院,整理屋后的柴草堆、垃圾堆,有效改善了干群关系。

三、太白河镇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太白县太白河镇2017年部门决算包括太白河镇政府本级(机关)和镇党委、镇财政所、镇计生站、镇文化站、镇兽医站等6个单位。其中全额拨款机关行政单位3个,包括、镇政府、镇党委、镇财政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包括镇计生站、镇文化站、镇兽医站。

纳入太白河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5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太白县太白河镇党委(行政)

2

太白县太白河镇财政管理所(行政)

3

太白县太白河镇公益事业服务站(事业)

4

太白县太白河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事业)

5

太白县太白河镇畜牧兽医站(事业)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员27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事业人员9人。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45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4.6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0万元,为上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资金。支出总计45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6.27万元,项目支出30.3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万元,较上年收入支出减少267.67万元,下降37%,原因是人员调动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年内人员变化较大,2017年度项目支出较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决算收入总计454.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8.4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6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万元,农林水支出49.2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0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决算支出总计45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27万元,项目支出30.3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27万元(人员经费347.59万元,公用经费68.68万元),项目支出30.34万元,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较上年下降38%,原因是人员调动工资减少及日常公用经费减少,本年项目支出减少,上年使用结转资金支出较大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6.61万元,其中:

2010108)人大代表工作经费1.5万元,用于镇级召开村民人大代表会议支出。

(2010301)政府行政运行178.41万元,用于政府行政人员工资福利、人员经费、办公费、货物维修、采购等支出。

(20103050)政府事业运行47.49万元,用于政府事业人员工资福利、人员经费及办公费等支出。

(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万元,用于政府日常其他办公费及服务支出。

(2010601)财政事务行政运行23万元,用于财政所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维修等支出。

(2013101)党委办公厅行政运行及相关事务50.05万元,用于党委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党建工作等支出。

(2070109)文化事业与传媒支出7.71万元,用于文化站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文化宣传支出。

(2080505)(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2万元,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的全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服务支出15.65万元,用于计生站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支出。

(2110301)大气节能环保支出9万元,用于农村环境大气治理改炕支出。

(2130104)畜牧兽医技术服务站运行支出16.83万元,用于兽医站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费、农业事业基本支出。

(2130205)森林培育支出6.34万元,用于农村环境保洁员工资及垃圾清运车费用。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万元,用于非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

(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24.11万元,用于村级办公经费支出。

(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8万元,县慈善协会对兴隆村核桃沟石拱桥补助。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6.27万元。人员经费支出347.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6.55万元:基本工资145.81万元、津贴补贴67.1万元、奖金27.73万元、绩效工资19.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2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29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生活补助19.81万元,住房公积金21.2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8.68万元,其中:办公费36.85万元,电费3.65万元,邮电费0.77万元,取暖费4.5万元,差旅费7.14万元,维修(护)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培训费0.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5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上年减少0.25万元,下降13%,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压缩,执行车改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度本部门无购置公务用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2017年度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3、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接待费用,涉及19批次32人。

4、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支出0.23万元,主要为人员学习技能培训,增强部门工作成效等。

5、2017年度部门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决算的项目共计20.8万元,其中代表活动经费1.5万元、村级办公经费4.3万元、取暖费及办公经费补助10万元、党建工作经费5万元,全部纳入部门绩效管理。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67.79万元。较上年增加18.24万元,增长37%,原因是:物价上涨、各部门办理业务量增大,所需办公费、差旅费、电费及交通等支出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固定资产总值179.4万元,无形资产总值84万元,2017年部门未购置车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太白县太白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日

附件:太白县太白河镇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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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