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委(或党员大会)的决议。
2、领导镇政府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3、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府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府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律和有关法规作出决定。
4、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本级镇村干部的教育、管理、选拔和监督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教育党员干部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镇村党员干部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农村基层工作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
7、领导本镇的三个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环境保护。
8、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培训和统计工作。
3、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4、负责对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发放和随访,开展育龄妇女孕期定期访视
保健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干预指导等优生优育工作。
5、负责开展查环、查孕、查病、上环、取环等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
6、负责指导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7、完成其他有关工作。
财政管理所主要职责:
1、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内外收支管理。
2、负责乡镇政府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
3、负责乡镇涉农及社会保障等专户资金的管理和核算。
4、负责村级资金专户存储、核拨和监督管理。
5、负责各项农民补贴的核定和兑付工作。
文化站的主要职责:
1、负责文化站的全面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定全镇文化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落实和具体实施。
2、负责文化站的日常性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自身业务活动,开展重大文化活动。
3、负责抓好全镇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及文化队伍的建设。
4、协助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开展文物的宣传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
5、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委托,协助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发现重大问题或事故,依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6、负责帮助指导、督促检查各村、居委会开展文化活动。
7、负责本站工作人员的管理。
广播站的主要职责:
1、发挥广播阵地宣传方面的功能,传递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信息。
2、抓好全乡广播电视事业各项工作的开展。
3、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和娱乐体育活动。
4、保护历史文化和生态文化,开发旅游文化。
5、完成“科技电影”放映工作。
6、管理和监督区内文化市场。
7、加强老体协和各村、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和指导。
8、配合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促进全镇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的健康发展。
农技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种子法》及国家、地方各级政府关于种植业技术推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乡镇农技站工作职责。制订全镇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广项目。
2、积极承担省农科院、部分育种单位的试验示范,搞好调查、总结、推广增产技术经验,组织本行业的新技术 、新良种 、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以及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鉴定推广工作;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农民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的培训教育工作。
3、负责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的质量检测、检验工作;负责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服务等工作。
4、负责建立健全镇、尝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并进行业务指导,发展多层次的科技推广与经营服务实体,拓展技术服务和农民培训。做好社会化服务的组织与管理。
5、建立示范点、示范方,运用综合技术,树立高产优质增收样板,做好产、供、销、储、运、加等方面的技术服务。
6、参与推广农业标准化工作。
7、负责主管工作范围内的统计、信息、资料档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8、承办镇政府和上级农业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林业站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4、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7、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8、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尝个体林常
9、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10、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后、产中服务:
1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等;
12、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六个聚力加速”,实现“四县”建设总体部署,确立了“追赶超越、跨越发展,打造古道明珠王家堎”目标,以“撸起袖子加油干,扑下身子抓落实”的工作作风,以实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目标,以加快发展和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基层党建、脱贫攻坚、现代农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为重点,突出四大园区(金大养生谷、延长沟农耕体验园、和平药材种植园、中明姜眉公路服务区)建设,强化目标考核,狠抓责任落实,全镇经济社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预计全镇农业生产总值7334万元,同比增长11.5%;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430.8元,同比增长21%;完成工业总产值8754万元,同比增长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25元,同比增长12.5%。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8个,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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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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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太白县王家堎镇人民政府(本级)(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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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太白县王家堎镇党委(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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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太白县王家堎镇财政管理所(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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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太白县王家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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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太白县王家堎镇广播站(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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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太白县王家堎镇文化站(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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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太白县王家堎镇农技站(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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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太白县王家堎镇林业站(事业)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员28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1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542.0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1.94万元,上年度结转0.07万元。
2、支出总计542.01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402.1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2.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1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6.26万元。(2)项目支出128.59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项目13.55万元,农村环境保护项目50万元,农林水项目65.04万元。(3)年末结转和结余11.25万元,主要是政府经费补助项目,为本年或上年度结转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决算收入总计541.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5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1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7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农林水支出108.66万元,上年度结转0.0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1.25万元。

(三)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决算支出总计53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17万元,项目支出128.5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25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1.94万元,包括使用上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02.17万元,项目支出128.5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1.25万元,上年度结转0.0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支出124.84万元,下降了23.52%,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项目支出与上年度相比下降幅度较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0.7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支出109.84万元,下降了20.69%,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与2016年度相比较项目支出有所减少,人员调动工资减少及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57万元,主要包括政府、党委、财政所工资福利经费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70万元,主要包括文化站、广播站工资福利经费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1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62万元,死亡抚恤15.4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73万元,主要包括计生站日常开支。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主要包括农村环境保护支出。农林水支出108.66万元,主要包括农业林业事业机构支出、扶贫发展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资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2.17万元。人员经费支出346.8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2.96万元:基本工资137.08万元、津贴补贴48.70万元、奖金4.84万元、绩效工资34.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0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63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生活补助73.86万元,住房公积金19.8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5.37万元,其中:办公费13.88万元,印刷费1.59万元,电费1.29万元,邮电费0.55万元,取暖费5万元,差旅费1.58万元,培训费0.19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2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四)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1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支出1.25万元,下降了58.4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
2、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开支。2017年度本部门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4、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20人次。
5、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支出0.19万元。
6、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支出0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8.59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52.75万元。较上年增加30.68万元,增长58.16%,原因是:增加原因为物价上涨,业务量增大,所需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固定资产总值268.67万元,流动资产总值11.25万元, 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陕公网安备:61033102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