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镇党委的主要职责:
1、对本镇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其它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讨论决定本镇党的建设、两个文明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抓好落实。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负责召开镇党员代表大会,并贯彻执行其决议;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3、领导镇政府、镇人大、集体经济组织和人民武装、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镇政府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支持和保证经济组织依法经营,支持群众组织按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协调各组织之间的关系。
4、负责全镇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重点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
5、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负责职权范围内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任免、监督、推荐和奖惩等工作。
6、领导本镇精神文明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加强对本镇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础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增强党性,不断提高党员素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利益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8、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9、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10、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议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安全生产、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地区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第三产业发展,积极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增加农民收入,努力提高本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4、协调村街、企业、部门之间的发展计划和经济关系。
5、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贯彻执行少数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安排部署重点工程,特别是农业结构调整、农田水利、农业开发、交通、大型公共设施的建设,办好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7、完成县政府下达给本镇的财政、税收、计划生育、征兵等项工作任务。
8、向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搞好本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搞好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和创文明村、文明企业及文明户活动。
9、搞好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并支持其依法开展工作。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文化站的主要职责:
1、加强文化广播电视宣传管理,确保广播电视宣传舆论导向正确。
2、负责本镇日常的舆论宣传工作、文化活动组织、图书馆管理。
(四)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规及计划生育方针、政策。
2、在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执行和落实县人民政府及县计生局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
(五)经济综合服务站的主要职责:
1、严格按照“加强农机管理,搞好农机服务,方便农民群众”的原则和“发展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现代化”的根本目标做好服务工作。
2、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以科技兴农为目标,强化群众的农机市场意识,对群众申请的各项农机业务进行登记,并及时上报县局,为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做好基础工作。
3、推广农业适用新技术;对农作物新品种实验示范及推广;对农作物病虫害的测报,并拿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对农民的农业生产技能的培训;协助镇党委政府搞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六)财政所的主要职责:
1、负责预算内、预算外和代管资金的收支管理。
2、负责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编制工作,做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决算公开。
3、负责农业专项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社会救灾救济资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工作。
4、指导和协助农村经济组织,事业单位、站所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监督执行,并做好代理记账工作。
5、协助国税、地税做好税收入库管理工作。
6、负责会计资料、经济合同及有关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债权、债务管理工作。
(七)林业站的主要职责:
1、宣传与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镇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2、开展森林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4、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林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5、协助处理山林权属纠纷、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6、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7、负责本辖区内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的保护和管理,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和退耕还林资金的发放和护林员的管理工作。
8、做好林权登记发证和指导、协调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等各项工作任务。
(八)社会保障服务站职责:
1、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
2、开展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建立各类基础台账,并及时更新信息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3、负责受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申请和初审,承担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等工作;
4、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
5、了解、掌握培训需求,收集、发布培训信息,组织推荐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
6、开展就业援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受理就业援助申请,建立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信息库,协助落实就业政策,为就业援助对象提供上门入户援助服务;
7、调查、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8、组织辖区居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对享受社保待遇人员做好日常稽核;
(九)畜牧兽医站主要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实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承担完成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委托在辖区内的畜牧生产任务、科技项目、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使畜牧业生产发展迈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2、协助乡镇政府制定本乡镇畜牧业发展的规划、计划,搞好畜牧业生产调查、统计,制定和实施畜牧科技推广方案。
3、积极引进和推广优良畜禽品种,加速畜禽品种改良步伐,积极引进优质饲料和推广优质牧草新品种,推广、普及新兽药和畜牧兽医新技术。
4、自觉加强各种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为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供技术保障。
5、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做好技术咨询和信息沟通工作。积极开展畜牧科技示范和畜牧生产发展的指导工作。
6、负责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兽医诊所、兽药饲料经营部的业务指导、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7、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疫(菌)苗保管、免疫注射、检疫登记、疫情报告和种畜禽等各类档案的保存,管理制度。
(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
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关工作要求。
2、负责承担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等环节监管工作,负责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及建档。
3、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4、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及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培训工作。
5、及时向上级部门,总结、上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并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村级基层组织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5、举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6、组织实施本村的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7、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8、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议定。
9、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大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大力支持农村合作社建设发展,深入了解产需发展,为各村提供政策、技术、资金等各方面支持,快速稳定发展农村经济体系。二是强化民生托底。支持实施精准扶贫脱贫,切实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统筹推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做好农村移民搬迁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三是积极协助财政收入。加大协助税收征管力度,密切关注经济发展态势,积极培植财源,为我县财税收入加砖添瓦。四是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经费支出结构,要继续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加强一般支出管理,建立健全财政支出全过程合法合规。五是着力深化财务改革。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大力推进镇政府预算决算公开,使全镇各项财务支出透明化,以便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六是大力推进脱贫攻坚进程。积极完成县、市扶贫攻坚任务,细化流程,深入贫困群众身边,了解需求,从根源解决问题。七是争资建设乡镇基础设施。努力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大力建设乡镇基础设施,包括北环路拓宽、乡村道路硬化、垃圾填埋场及污水处理等生活基础设施。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9个。包括: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桃川镇总编制47人,在职人员47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全额事业编制21人。
太白县桃川镇政府行政在职人员12人,财政供养临时人员2人,遗属5人,财政供养保留车辆1辆;
镇党委行政在职人员9人;
财政所行政在职人员7人,财政供养临时人员6人;遗嘱1人。
经济综合服务站事业在职人员3人;财政供养保留车辆1辆;
计生站事业在职人员2人;
林业站事业在职人员4人,财政供养临时人员1人;财政供养保留车辆1辆;遗嘱1人;
公共事业服务站事业在职人员3人;
社会保障服务站事业在职人员2人;
兽医站事业在职人员2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事业在职人员3人。财政供养保留车辆一辆;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根据桃川镇财政供养人员和车辆及公用支出定额标准,编制了基本支出决算;按照部门职责,以行政管理、财政管理、人口
与计划生育、文化、农业技术推广与培训、林业、就业保障培训、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等为重点,编制了项目支出决算。与2017年相比,因人事调动,各单位在职人员增加,年中养老保险调整,同时原在职人员正常级晋档工资增加,因此本单位工资、办公经费等各项决算都有了一定增长。同时办公经费支出等方面做出一定缩减,总体决算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880.3万元,上年结转46.4万元。全额决算926.7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2.6%;支出决算总计92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8.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04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8年桃川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0.3万元,较上年减少2.6%,减少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01)290.35元,较上年减少20%,减少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2)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130705)114万元,较上年增长8%,村干部报酬增加。
(3)代表工作(2010108)22000元,较上年持平。
(4)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3199)50000元, 与上年持平。
(5)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3101)77.38万元,较上年下降10%,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下降。
(6)专项服务(2010304)3.6万元。
(7)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00799)18.12万元,较上年下降1%,原因是人员调离,人员经费下降。
(8)行政运行-财政事务(2010601)28.5万元,较上年增长3%,增长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人员工资正常晋档。
(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999)16万元。
(1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14.47万元。
(11)事业运行-农业(2130104)16.27万元,较上年增长34%,增长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人员工资正常晋档。
(12)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38.12万元,较上年减少29%,原因是人员调离,人员经费下降。
(13)事业运行-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2101050)70.06万元。较上年增长100%。原因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所为2018年新增加站所,2018年纳入预算。
(1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50.03万元,较上年增长1%。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增长。
(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20.03万元,较上年增长、0.9%,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增长。
(16)森林培育(林业)(2130205)41.84万元。较上年增长18%。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桃川镇支出决算为907.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8.57万元,较上年增长18%,全部为人员支出。增长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将单位负担的住房公积金从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调入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80.11万元;其中:公用经费80.11元,公用经费较上年增长5.76%,增长原因为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对个人家庭补助78.04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19.19%。原因主要是将单位负担的住房公积金从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调入工资福利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三公”经费决算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4万元,比上年增加0.9万元,主要是本单位公务车辆少,出差单位及事项较多,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3、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培训费支出。
4、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会议费支出0.35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0.3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5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太白县桃川镇政府及附属单位共有车辆三辆,其中一辆计入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用预算。办公楼一栋,面积约2235㎡,价值为362.5448万元。公共租赁房一栋,面积约为2299㎡,价值424.3728万元。另镇政府各单位现用电脑、电话、桌椅等各种办公设备价值约为128.2037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陕公网安备:61033102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