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咀头镇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01 信息来源: 太白县政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执行法律政策,坚持依法行政。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代会、人代会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加强政权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发展。

(二)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集约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三)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求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和社会生活共同体。

(四)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国土资源、安全生产、市级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社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依法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六)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精准施策,确保全面脱贫;

2、创优发展环境,强推项目建设;

3、发展田园农业,突出绿色崛起;

4、提升城镇品位,打造魅力咀头;

5、创优服务机制,强化民生保障;

6、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作风转变。

下一步,咀头镇全体干部将主动适应作风建设的新常态,继续发扬务实作风,勇于担当,激情干事,为聚力“四县”建设,全力打造“云尖慢城、仙居咀头”而努力奋斗。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9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太白县咀头镇人民政府本级(行政)

2

太白县咀头镇党委(行政)

3

太白县咀头镇街道办(行政)

4

太白县咀头镇财政所(行政)

5

太白县咀头镇计生站(事业)

6

太白县咀头镇公共事业服务站(事业)

7

太白县咀头镇社会保障服务站(事业)

8

太白县咀头镇经济综合服务站(事业)

9

太白县咀头镇林业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太白县咀头镇政府行政在职人员22人;镇党委行政在职人员8人;街道办行政在职人员5人;

财政所行政在职人员6人;经济综合服务站事业在职人员4人;计生站事业在职人员4人;林业站事业在职人员5人;公共事业服务站事业在职人员3人;社会保障服务站事业在职人员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218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67.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8.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50.53万元。

2、支出总计2187.11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106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7.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3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12万元。(2)、项目支出1081.65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57.55万元。(3)年末结转和结余39.46万元,为本年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1、决算收入总计218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4.3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2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9.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5.89万元;农林水支出711.7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50.53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2187.11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066万元,项目支出1081.6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9.46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7.11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66万元,项目支出1081.6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9.4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支出435.18万元,下降了16.6%,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项目支出与上年度相比下降幅度较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7.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支出474.64万元,下降了18.1%,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与2016年度相比较项目支出有所减少,人员调动工资减少及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9.11万元,主要包括政府、党委、财政所、街道办工资福利经费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53万元,主要包括文化站、广播站工资福利经费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3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3万元,民政管理事务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25万元,主要包括计生站日常开支。节能环保支出259.76万元,主要包括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城乡社区支出345.8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等。农林水支出717.74万元,主要包括农业林业事业机构支出、扶贫发展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资金。交通运输支出15万元,主要包括公路水路运输。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6万元。人员经费支出69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7.29万元:基本工资289.33万元、津贴补贴179.7万元、奖金94.71万元、绩效工资41.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7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6.30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生活补助257.19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96.12万元,医疗费14.03万元,奖励金5.04万元,住房公积金4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7.39万元,其中:办公费59.87万元,印刷费2.66万元,电费2.13万元,邮电费0.83万元,取暖费2.91万元,差旅费1.75万元,维修(护)费1.19万元,培训费2.63万元,公务接待费0.39万元,劳务费0.42万元,福利费0.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1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68.8万元,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

5、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8万元。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8万元,包括:

(1)、公务接待费0.39万元、接待390人次。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日常运行燃油费及修理费。2017年度本部门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3)本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及费用。

本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42万元,下降了33.65%;主要原因为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2、培训费支出总计2.64万元,主要为加强人员业务培训等。

3、本年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08.17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计155.96万元,较上年增加46.94万元,增长了30.09%,主要原因为办公设备陈旧、公务用车老化,维修(护)费较上年大幅增长、且物价上涨办公费、差旅费等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5辆;固定资产总值241.65万元,流动资产总值39.46万元,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点击可下载):

太白县咀头镇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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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