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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白县“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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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白县“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2-04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太白县“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

太白县“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宝鸡市“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宝政办发〔2018〕3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近年来,我县抢抓省市农村公路建设机遇,精心组织实施进村“最后一公里”等交通脱贫攻坚项目,通过县镇村共同努力,截至2017年底,全县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838公里(其中县道68公里、乡道140公里、专用道70公里、村道560公里),44个建制村、250个村民小组通畅率达100%,村庄街道水泥硬化率达98%,在全市率先实现了通村公路双百建设目标(通建制村、通村民小组道路硬化率达100%)。从2018年起,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总目标,以“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为抓手,统筹推进“建管养运”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力争通过三年(2018—2020年)集中攻坚,成功创建市级示范镇2个、示范村10个,确保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走在全市山区县前列,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太白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

(二)发展目标。

——“建好”农村公路。实现集中居住10户以上自然村100%通畅水泥路;农村公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位,重大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管好”农村公路。县镇村三级管养机构和议事机制健全并稳定运行,日常养护和机构运转经费纳入财政保障并足额落实到位;路政管理全覆盖,路域环境整治效果明显。

——“护好”农村公路。建立农村公路长效养护机制,日常养护管理规范,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比例不低于75%。

——“运营好”农村公路。具备条件的通客车率达到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级以上;基本实现全县农村物流网点县、镇、村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集中发力,全面“建好”农村公路。

1.用足用活交通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加大交通项目争取建设力度,强力推进七大工程建设(县乡公路改造工程、建制村通畅工程、通村公路联网工程、村庄道路硬化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通村公路完善工程、桥涵配套和危桥改造工程),三年完成交通项目建设投资1.5亿元,全面加强农村公路质量管控,着力提升农村公路道路等级、抗灾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2.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优先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脱贫攻坚项目库(2018-2020年),重点解决交通口项目库以外无法安排的通自然村公路和村庄街道硬化工程以及辐射带动面广的产业路、园区路建设等问题,坚决打赢交通脱贫攻坚战。(县扶贫办、财政局、发改局负责)

3.简化办事程序,积极为交通项目建设在手续办理、用地、采砂取石等方面提供便利,努力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住建局、环保局负责)

4.将美丽乡村建设、国土绿化行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项目向农村公路集中,结合农村公路沿线地形地貌,因地制宜,植树补绿,栽花种草,改善农村公路环境。(县新农村办、县林业局、环保局负责)

5.依据市政府办《关于批转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宝鸡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17〕77号)要求,积极争取设立专门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确保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全面到位。(县编办负责)

(二)完善机制,靠实责任,全面“管好”农村公路。

1.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纳入对各镇和相关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考核细则,确保农村公路有人抓、有人管。(县考核办负责)

2.将农村公路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每年预算1000万元交通项目专项资金,确保交通项目建设不产生新的债务。(县财政局负责)

3.加强对村级道路的监督管理,在建立镇级专职农村公路管理所的基础上,各建制村建立村道管理议事机构,推行村道“路长制”管理模式,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路长,靠实村道养护主体责任。要持续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打造最美乡村公路。(各镇负责)

4.建立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明确县农村公路管理站、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构的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县乡村道路养护管理、路政管理等制度,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5.建立交管、路政、运政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和不定期上路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损坏、非法占用、非法利用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全面形成农村公路保护合力。(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负责)

(三)强化保障,补齐短板,全面“护好”农村公路。

1.科学设置集中养护工区,配齐配强人员和机械,全面抓好县乡道专业性集中养护,指导和监督各镇做好辖区内村级道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全覆盖。(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2.依据相关要求,认真测算并足额拨付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用,建立养护经费随养护里程、物价上涨同步递增机制,确保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持续顺利开展。(县财政局负责)

3.加强村级道路养护管理,对道路密度大、具备集中养护条件的村组道路要结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方式组建集中养护保洁队伍,建立相对稳定的群众性养护组织。对偏远村组、道路分散不具备集中养护条件的可采取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方式,靠实村级道路日常保洁养护责任。要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贫困户负责通村公路养护,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农民增收。(各镇负责)

4.把县镇村三级养护保洁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制定管理办法,加强督促检查,着力提高养护人员待遇,实现双赢目标。(县人社局、环保局、民政局负责)

5.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比机制,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办法,明确监督检查内容和频次,细化考核指标和评比奖惩,提高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四)因地施策,创新管理,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1.围绕县域全域景区化目标,加大协调力度,早日建成标准化城区二级客运站;积极争取建设桃川镇、黄柏塬镇三级客运站,规范各镇客运站运营管理,为发展全域旅游提供站场保障。要大力发展农村公交,推进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逐步扩大县城客运公交覆盖范围,鼓励有条件的镇在镇域范围内发展镇村公交,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100%。(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2.建立县级财政兜底的农村客运公交亏损补偿机制,使农村客运公交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使城乡居民真正享受到均等化的交通运输服务。要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车辆,全面落实补贴政策。(县财政局负责)

3.加强农村公路运营安全管理,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县交通、安监、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制定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联合审核城乡公交线路和通村班线。充分发挥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劝导站作用,全力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监局及各镇负责)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镇及县交通运输、发改、财政、人社、民政、公安、审计、国土资源、水利、住建、林业、环保、扶贫办、新农村办、供销、邮政、电力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太白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日常事务。各镇成立辖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夯实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实施。

2.强化资金保障。积极构建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的工作机制。县财政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经费按需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落实到位,并努力争取各种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要运用好“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坚持示范引领。围绕“县县要有示范镇,镇镇要有示范村”的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工作,完善创建工作实施细则和考核标准,协调各部门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开展好创建工作。各镇要对照标准,落实人员、场地,完善制度,抓好工作。对创建任务完成好,获得省市命名表彰的示范镇村,县政府将予以通报表扬,年终考核予以加分奖励,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以奖代补形式予以资金补助。

4.严格监督考核。县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四好农村路”创建活动,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强化与承担创建任务的单位沟通对接,督促指导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县考核办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督办,定期通报,对推进不力的镇和部门要进行督办和问责,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创建,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5.深入发动宣传。县广播电视台、交通运输局和各镇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爱路护路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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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