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10300-116103310160130095/2025-00005
发布机构: 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2-26
名  称: 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太白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目录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太政办函〔2025〕7号

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太白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3-10 信息来源: 太白县气象局

图解链接:一图读懂什么是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83个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予以公布。

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落实防御职责,明确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气象灾害防御档案和日常巡查记录,会同县气象局定期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全力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处置能力。

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信息如有变动,及时向县气象局报备,不再另发通知公布。


附件:太白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目录(第一批)

                                    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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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