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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是党中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省市营商办有关部署要求,推动营商环境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成果,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开展营商环境领域巩固和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函》(宝政办函〔2020〕1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营商环境领域巩固和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座谈会要求,紧紧盯住营商环境领域中不彻底不到位的环节和短板,寸步不让、一抓到底,推动解决企业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到精准发力、真改实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整治任务
(一)坚决整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坚决纠正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问题。
1.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各部门及下属单位,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不得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不得违规将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不得将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并收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梳理各有关部门、相关事业单位和各镇、基层自治组织对企业的失信事项,列出失信政府机构名单,重点对政府承诺不兑现、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新官不理旧账”等失信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督促失信政府机构限期整改,消除不良影响。(县发改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抓好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开展规范招投标专项整治。围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着力解决招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规范招投标监管全过程,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县发改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完成时限:2020年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推进。
4.创建“零投诉”营商环境。运用多种方式,畅通诉求渠道,广泛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努力实现投诉有渠道、问题有人管、结果有反馈、督查有依据、奖惩有兑现,推动行政效能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县政府办、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抓好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健全联企沟通机制。督促联企干部主动融入企业,深入调查研究,确保及时全面掌握企业诉求和问题。优化问题接收、分类流转、办理解决、结果反馈、评价考核等工作。完善问题办理结果反馈制度,明确办理时限、反馈答复时限,提高工作实效,增强企业满意度。(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抓好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执法联动协作,从源头上解决执法缺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确保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与中省市各级媒体的对接,运用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宣传一批亮点工作和典型做法,提升营商环境社会参与度和认同感。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培训工作,提升业务水平。(县职转和营商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抓好落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坚决整治简政放权不彻底、不到位,“放小不放大”、下放事项“含金量”不高问题。
8.持续推进十大行动方案。聚焦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获得水电气暖、办理不动产登记、获得信贷、纳税服务、跨境贸易、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等重点指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大改革攻坚力度,不断优化提升全县营商环境。(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税务局、县金融办、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抓好落实)
完成时限:2020年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总结去年营商环境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有效做法和经验,攻坚克难,扎实推进,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2.狠抓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扛起专项整治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办公室(县职转和营商办)负责牵头抓总,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要联动贯通、密切协同,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人,抓好整治任务落实,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进展统计表,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将年中、年底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县职转和营商办邮箱(tbzzb4956921@163.com)。
3.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渠道,加大对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媒体及时、准确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和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
附件
营商环境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进展汇总表
整治项目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工 作 措 施 |
进展情况(解决突出的问题) |
巩固和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
(一)坚决整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坚决纠正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问题。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
1.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各部门及下属单位,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不得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不得违规将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不得将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并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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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抓好落实 |
2.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梳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相关事业单位和基层自治组织对企业的失信事项,列出失信政府机构名单,重点对政府承诺不兑现、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新官不理回账”等失信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督促失信政府机构限期整改,消除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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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
3.开展规范招投标专项整治。围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着力解决招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规范招投标监管全过程,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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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抓好落实 |
4.创建“零投诉”营商环境。运用多种方式,畅通诉求渠道,广泛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努力实现投诉有渠道、问题有人管、结果有反馈、督查有依据、奖惩有兑现,推动行政效能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
整治项目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工 作 措 施 |
进展情况(解决突出的问题) |
巩固和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
(一)坚决整治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坚决纠正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问题。 |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抓好落实 |
5.健全联企沟通机制。督促联企干部主动融入企业,深入调查研究,确保及时全面掌握企业诉求和问题。优化问题接收、分类流转、办理解决、结果反馈、评价考核等工作,完善问题办理结果反馈制度,明确办理时限、反馈答复时限,提高工作实效,增强企业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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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
6.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执法联动协作,从源头上解决执法缺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确保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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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职转和营商办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抓好落实 |
7.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与中省市级媒体的对接,运用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宣传一批亮点作和典型做法,提升营商环境社会参与度和认同感。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培训工作,提升业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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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和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
(二)坚决整治简政放权不彻底、不到位,“放小不放大”、下放事项“含金量”不高问题。 |
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金融办、县税务局、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抓好落实 |
8.持续推进十大行动方案。聚焦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获得水电气暖、办理不动产登记、获得信贷、纳税服务、跨境贸易、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等重点指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大改革攻坚力度,不断优化提升全县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