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链接:图解太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太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白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4日
太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
“十四五”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新时代太白加速追赶超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科学编制好“十四五”规划是事关我县未来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我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宝政发〔2020〕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提出的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释放我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后发优势,准确把握县情实际和发展特征,着眼解决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明确“十四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积极适应新变化,稳妥应对新挑战,全面激发新动能,更好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为到2035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编制原则
——坚持战略导向和落实落地相统筹。既要强调发展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又要突出可操作性、落地性,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积极谋划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形成强有力的项目支撑,力求规划实施有约束、能检查、易评估。
——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真研判发展阶段性特征变化,找准制约高质量发展主要症结,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同时,要紧扣追赶超越总体定位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阶段性目标,合理确定各项目标指标,实现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的有机统一。
——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协调。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规划编制主要履行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在市场能够充分调节的竞争性领域尽量不编或少编规划。
——坚持纵向衔接与横向联动相搭配。纵向上做好与国家、省市规划的衔接,确保主题主线上下一致,形成统一规划体系;横向上加强工作联动,同步推动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总体安排
(一)发展规划。《太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全县发展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是编制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纲要》由县发改局组织起草编制,具体程序如下:
1.编制准备阶段(2019年4月—2020年3月)。开展全县“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技术评审小组,组织开展调研、学习培训等活动。
2.思路研究阶段(2019年8月—2020年4月)。广泛征求并听取各镇、各部门、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吸收行业主管部门发展思路,研究提出全县“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报送县政府研究审定。
3.编制完善阶段(2020年5月—2020年12月)。起草《纲要》,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形成《纲要(草案)》;积极与国家省市《纲要》进行衔接,经县“十四五”规划编制技术评审小组评审后,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审定,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讨论。
4.审批印发阶段(2021年1月—2021年3月)。《纲要》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由县政府印发实施。
(二)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改革以及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是“十四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围绕细化和落实全县发展规划对特定领域提出的战略任务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具体见附件),在与国家相关专项规划、省市县《纲要》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由编制部门会同县发改局冠“经县委同意”或“经县政府同意”字样,联合印发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1.开展研究阶段(2020年1月—2020年4月),县级各部门根据本方案,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前期研究工作,理清基本思路。
2.编制完善阶段(2020年5月—2020年12月),县级有关部门编制完成专项规划(草案)。
3.衔接印发阶段(2021年1月—2021年6月),完成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与国家相关专项规划、全县《纲要》进行衔接,按程序报批。专项规划原则上2021年6月底前全部印发实施。
(三)镇级规划。镇级“十四五”规划编制要符合全县《纲要》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十四五”发展趋势,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创新、开放、民主原则,从全局出发,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合理确定本镇发展定位、战略目标、项目支撑,镇级规划编制时间与全县《纲要》基本保持同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各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各镇、各部门要选配知识结构好、工作能力强的业务骨干组建规划编制工作专班。按照中省市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将规划编制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入调查研究。各镇、各部门要做好“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的研判评估,加强本地区本领域“十四五”时期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进一步理清制约瓶颈、面临的挑战与机遇,科学提出“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工作思路、重点任务,特别是要围绕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研究谋划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夯实“十四五”发展基础。
(三)加强统筹衔接。各镇、各部门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协调衔接好各类规划,确保形成统一规划体系。发展规划要发挥战略导向统领作用,专项规划要与发展规划编制同步协调。
(四)创新工作方式。要充分发挥规划专家小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智库作用,把各方研究成果作为制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坚持开门编规划,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
(五)严格编制程序。要进一步规范编制程序,对标“时间表”和“路线图”,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开展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全县规划编制“一盘棋”,不断提高规划编制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附件1
太白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建科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勇刚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宏斌 县委常委、副县长
王联兵 县政府副县长
董 杰 县政府副县长
陆 星 县政府副县长
侯伟强 县政府副县长
康 凯 县政府副县长
李凌云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张志怀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军岐 县发改局局长
任 锋 县财政局局长
赵志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魏 博 县林业局局长
王北显 县水利局局长
张立新 县住建局局长
张永祥 县交通运输局(商务和工信局、科技局)局长
苟晓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宏荣 县人社局局长
陈军礼 县教体局局长
李志涛 县卫健局局长
李月平 县民政局局长
邢智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蔺建林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宝强 县司法局局长
宋建峰 县扶贫办主任
苟登攀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武众平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柏建雄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樊 枭 县统计局局长
赵锐贤 县医保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陈军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局副局长闫明科、郭建斌、王友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附件2
太白县“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
序号 |
规划名称 |
牵头负责单位 |
1 |
太白县“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发展规划 |
县扶贫办 |
2 |
太白县“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
县住建局 |
3 |
太白县“十四五”财政发展规划 |
县财政局 |
4 |
太白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 |
县农业农村局 |
5 |
太白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6 |
太白县“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 |
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和工信局) |
7 |
太白县“十四五”发展中小企业、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 |
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和工信局) |
8 |
太白县“十四五”重点项目建设规划 |
县发改局 |
9 |
太白县“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 |
县发改局 |
10 |
太白县“十四五”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
县医保局 |
11 |
太白县“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发展规划 |
县市场监管局 |
12 |
太白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
县交通运输局 |
13 |
太白县“十四五”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14 |
太白县“十四五”自然资源发展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
县自然资源局 |
15 |
太白县“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
县发改局 |
16 |
太白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生态环境分局 |
17 |
太白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
县水利局 |
18 |
太白县“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 |
县林业局 |
19 |
太白县“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 |
县委组织部 |
20 |
太白县“十四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
县人社局 |
21 |
太白县“十四五”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
县教体局 |
22 |
太白县“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
县卫健局 |
23 |
太白县“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
县民政局 |
24 |
太白县“十四五”药品安全规划 |
县市场监管局 |
25 |
太白县“十四五”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 |
县住建局 |
26 |
太白县“十四五”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规划 |
县应急管理局 |
27 |
太白县“十四五”能源利用发展规划 |
县发改局 |
28 |
太白县“十四五”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规划 |
县交通运输局 (县科技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