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陕西省征收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实施方案》(陕自然资发〔2023〕23号)的要求,为规范征地行为和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结合太白县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现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兹定于2023年10月20日举行太白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订工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听取听证会议代表对太白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
二、听证会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上午10点。
三、听证会地点:太白县自然资源局。
四、听证会代表范围: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各个乡(镇)代表以及符合上述条件、关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订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申请参加听证。
五、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9日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我局报名。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太白县自然资源局
七、联系人及电话:杨华 15129997795
八、听证会代表的选取:
1.听证会代表选取范围:具有一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知识,并在本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范围内,具有相关利益关系的农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
2.听证会代表组成:由各镇(街道)、财政、统计、物价、农业等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3.听证会代表人数:代表的产生由太白县自然资源局直接从符合申请条件、并申请参加听证会人员中选取,每个镇、办事处各2名(其中镇或办事处1名,其他代表1名)。
九、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2.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并有权利对拟听证事项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3.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4.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严禁在会场大声喧哗。
特此公告
太白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