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宝鸡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8 信息来源: 县医疗保障局

解读链接:/col6608/col6778/col7769/202310/t20231023_776443.html

县医保中心、县基金监测中心,各医疗机构:

现将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宝鸡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试行)》宝医保发〔2023〕40号文件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宝医保发〔2023〕40号宝鸡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试行)(1)(1).pdf

太白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8日


打印 关闭

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