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开展公共场所整治,助推卫生县城建设

发布日期:2020-07-08 信息来源: 太白县卫生健康局

为确保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复审顺利通过,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自6月10日开始,太白县国卫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监督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县城公共场所、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市场、“五小门店”等场所开展现场联合检查,全面督查整治,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餐饮和食品加工生产流通等环节的行业卫生综合监管,确保群众食品安全,有效应对疫情防控和传染性疾病发生、传播风险。

检查组严格按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和行业卫生标准规范,全面开展督导检查。一是检查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禁烟标识是否醒目规范,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二是检查证件是否齐全、有效,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是否存在无证经营;三是检查消毒设施是否完备,消毒记录是否齐全;四是检查“三防”设施是否完善、运行正常;五是检查食品流通环节是否符合要求,各项记录是否齐全,是否经营过期食品和三无产品;六是检查健康教育和国卫复审宣传氛围营造是否落实。七是对各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国卫复审相关内容宣传和行业标准培训,发放了《太白县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指导手册》,不断增强各行业参与国卫复审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卫生知识、行业规范、法律法规等知识水平。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分别下达了现场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检查工作着眼长效管理,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加强指导,从源头上增强从业人员的卫生安全责任意识,实实在在解决群众关心的公共卫生安全问题,全面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本次共检查各类经营性单位240家,对存在问题的7家经营户现场下达了整改意见书,2家食品经营单位责令停业整顿,口头警告96家,发放《太白县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指导手册》136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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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