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08 信息来源: 太白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为保障我县乡村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作安全,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宝鸡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宝人社发〔2023〕42号文件规定,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我县2025年12月乡村公益性岗位从业人数(210人)为基数,按照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预算2026年1月-12月保险补贴合计37800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资金中列支。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5年12月8日-12月14日),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4951268。

太白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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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