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484号)精神及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政策的通知》(宝人社发〔2021〕18号)文件要求。经审核,宝鸡唯美技工学校于2023年2月6日至2月13日开展了1期农产品购销员培训,培训合格34人(其中脱贫劳动力28人),培训结束后实现就业12人,按照文件规定给予该培训机构发放培训补贴22100元(补贴标准为650元/人);培训合格人员中有28人符合生活和交通费补贴条件,发放补贴4390元。现将人员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凡对上述享受补贴有意见者,请在公示期内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公 示 期:2025年6月13日—6月19日
联系电话:18700730056
联 系 人:张 娟
附件:1.培训合格人员公示花名册
2.培训符合生活和交通费补贴人员公示花名册
太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