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太人社发〔2021〕120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李玉乐等3名人员符合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补贴金额15000元,现将人员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凡对上述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与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联系。
公示期:2024年4月12日—4月18日
联系电话:0917—4951268
联系人:李泓谆
监督电话:0917—4951138
附件:太白县2024年第一批脱贫劳动力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花名册.xls
太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