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宝鸡市太白县咀头镇历史遗留铅锌金矿废渣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批复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9月15日—2026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4951703
邮箱:tbxhbj@163.com
通讯地址:太白县新建路4号
项目名称:宝鸡市太白县咀头镇历史遗留铅锌金矿废渣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太白县咀头镇白云村
建设单位: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太白分局
环评单位:陕西庆鑫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对4处历史遗留铅锌金矿废渣堆开展原位封存处置,总处置废渣量46470m³,完成挖方14463.36m³、填方14673.15m³,铺设HDPE膜及土工布8649m²,阻隔层上方覆盖土层2883m³;下游平台修建挡墙145.53m,配套建设排水渠及警示牌、工程牌,实现约7207.51m²的复绿作业。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施工期:对渣堆进行削坡处理时和取土区域定期洒水抑尘;无法搭设连续硬质围挡的区域,沿作业区边坡铺设防尘网;取土及运输车辆全程全覆盖密闭运输,抑制扬尘污染。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对施工废水统一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实现施工废水不外排。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布局,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影响。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存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置。运营期:项目运营阶段严格落实地表水、土壤等定期环境监测机制,持续掌握区域环境质量状况;项目验收合格后,落实常态化后期管护工作,对支护加固工程、截排水工程开展定期检查与维护,保障工程设施稳定运行,防范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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