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标县卫健局承担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实验室活动生物安全监督等7项具体工作事项,现将我局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医疗机构产生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规范化管理。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污水收集、处理和消毒。
履职情况: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医废管理和污水处理工作的提示函》,明确医疗机构在医废、污水处理方面的责任与义务,规范医疗机构在医废收集、贮存、运送、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形成有效的闭环管理。督促各医疗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医废管理和污水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废物溢撒、泄漏和职业暴露应急处置演练,持续开展自查整改,确保工作落实见效。采取日常巡查全覆盖、专项整治补短板、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宣传培训强能力的方式,对各单位医废管理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查看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等工作日常落实情况,污水收集系统设施运行、消毒使用、指标检测等情况,2025年累计出动人员130余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0余份。通过监督指导与执法查处相结合,促进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规范运行,目前,各医疗机构分类收集工作已基本规范。
二、负责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室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履职情况:建立完善实验室规章制度,安排各医疗机构全面自查,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线上备案,按照检验检测项目,二级实验室备案5个,一级实验室备案9个。实行“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模式强化现场监督,重点核查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员培训上岗、病原微生物全流程管理、实验室分区布局及设施设备运行、实验废弃物合规处置等核心环节。对发现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建立跟踪复查机制,落实闭环整改管理。全年依法检查10次,共计出动人员20余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5份。
三、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对生活饮用水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按要求对自来水、农村饮用水进行卫生监测。
履职情况:扎实开展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一是摸清监管底数。我县有集中供水单位1家(陕西水务集团太白分公司),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103家,现制现售水单位2家,无管道直饮水单位及二次供水。二是开展常态化现场检查。重点核查水源防护、水处理和消毒、涉水产品管理等。三是督促供水单位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和公示。四是加强宣传指导,督促供水单位强化主体责任,提升管理水平。全年完成集中式供水单位、现制现售水单位的日常监督30户次,完成了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共采集检测水样48份,合格率100%。
四、加强医用辐射设施设备管理,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监督管理。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负责事故医疗应急。
履职情况:认真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对2家开展放射诊疗单位开展卫生监督,重点核查设备资质、定期检测、人员防护及使用登记情况。监督检查4次,出动人员20余人次。全年无辐射事故发生。
五、制定太白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组织医疗救治。
履职情况:印发《太白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太白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和组织保障,规范卫生救援应急程序。结合县域医疗救治能力,制定印发《太白县卫健系统突发事件医疗救护应急保障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预防风险的调度能力。
六、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评价,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开展环境与健康宣传教育,普及科学健康和防护知识,推动环境与健康工作。
履职情况: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多种载体,常态化发布环境健康科普信息,不断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和健康防护能力。组织开展“环境与健康”征文、绘画、视频制作征集活动,推选优秀作品9篇征文、7幅绘画、1篇图文、1 件原创视频参与市级联评。
七、制定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预案,组织医疗救治,及时监测、处置重污染天气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防病知识宣传。
履职情况:制定了卫生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县医院在重污染天气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做好医疗救治准备,同时积极开展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防病知识宣传。
太白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2月26日

陕公网安备:61033102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