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白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函〉》要求,对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宝环委〔2024〕1号),对标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太白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太办发〔2021〕84号),我局承担能源、秦岭保护等11项职能,现将太白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1.提出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负责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培育壮大新动能。
履职情况:我们始终坚持产业富民战略不动摇,积极构建以高山蔬菜为主导,莓、葡、菌、蜂药、鱼、麝等特色种养一体推进的现代化高山农业体系。高山蔬菜种植面积稳定保持在10万亩以上,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3个、市级11个,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50家,带动全县85%的农民从事蔬菜生产,人均年蔬菜收入达1.1万元,先后荣膺全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全国蔬菜绿色防控示范县、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县等多项殊荣。制定《太白县特色产业扶持奖励办法》《太白县林麝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等配套政策,扶持蓝莓、冰葡萄等高端替代产业,推动林麝、冷水鱼、中蜂、中药材、食用菌、干杂果等特色产业多元发展,先后引进漳州片仔癀、新润贝母、野森林预制菜、聚旺山茱萸等一批行业领军企业落地投资,蓝莓汁、树莓酒、冰葡萄酒、中药饮片、药王茶等产品畅销省内外。
2.负责调整能源结构,推进天然气供储销体系建设,增加清洁能源和非化石能源使用。全面实施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坚持“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的原则集中资源力推散煤治理。
履职情况:大力发展天然气入户工程,年用气量达1188.79万立方,全县天然气用户11608户,完成集中供热煤改气工程,淘汰原有燃煤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改造9919户,2023年—2027年每年给达标农户发放最高不超过600元运行补贴费。
3.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县节能降耗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重大问题,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应对气候变化有关的能源和产业政策措施。
履职情况:积极争取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同时我县积极实施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大力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重点发展现代农业、生态旅游、林特水产、中药材、商贸服务等绿色产业;加快工业结构调整,积极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严格控制“六大”高耗能项目准入,严禁高耗能、高污染项目落地,且我县境内无水泥、焦化、煤化工、陶瓷等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历年来未上“两高”项目。
4.协调全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促县级有关部门和7个镇共同做好辖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履职情况: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宝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秦岭保护重大政治责任。先后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会等25次,研究部署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耕地图斑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森林防灭火、大气污染治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秦岭违规穿越探险等重点工作,层层传导压力,环环压实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2.全力以赴迎接省市人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紧盯2025年省、市、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动态台账,深入研判、加快整改,总体问题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省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下发疑似问题图斑3期58个,已会同“五乱”部门全部完成核查。3.持续夯实保护基础。全力做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贯走进太白县暨全市秦岭网格员业务提升培训会工作,积极组织我县各镇分管领导和镇村级网格员参加培训,持续增强网格员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提升网格员秦岭生态环境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使用、取证APP实操、图斑审核监管水平。组织开展生态护林员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护林员队伍的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切实保障辖区森林资源安全。4.持续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设立太白山珍稀野生动植物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启动实施黄柏塬朱鹮栖息地修复项目,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保护古树名木、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法律法规宣传周”“送法进林区、进社区、进校园”“我是爱鸟小卫士 鸟类知多少”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16场次,发放宣传册、纸杯和手提袋共计9万余份。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程,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矩阵,充分利用县气象局预警信息平台,推送秦岭保护政策解读20期。
5.承担发展清洁能源责任,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履职情况:立足县域水能资源优势,将抽水蓄能项目作为推动“双碳”目标实现、培育绿色产业的重要抓手,主动对接、积极推进。目前,市投资集团分别与我县、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研究院签订合作协议书,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研究院完成《陕西省太白抽水蓄能初步分析报告》编制工作,正全力争取将该项目纳入陕西省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项目库。同时依托县域地热资源禀赋,精准开展地热资源勘探开发工作,推动地热资源高效利用。勘探井于2025年8月28日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正式开工,至2025年11月10日完成全部钻进工作量,累计完成钻探2236.55米、测井2236.55米,12月10日完成洗井、抽水试验工作。目前,正有序推进综合资料整理,科学规划地热资源开发路径,打造特色地热产业,为县域绿色低碳发展注入新动能。
6.负责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供应保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协调重污染天气应急状态下的能源保障调度。监督供电企业对因环境违法被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出淘汰、关停决定的企业,采取停、限电措施,配合生态环境分局对电力行业破坏生态和环境污染事件进行查处。负责做好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安全生产管理,防范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履职情况:我局会同交通、住建等部门成立冬季能源保供领导小组,协调冬季能源保障调度。并按照检查计划,严格督导检查,定期对电力和天然气长输管线开展督导检查,特别是对汛期、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加大检查督导频次。未发生环境污染应急处置事件。
7.配合生态环境分局制定和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履职情况:积极配合生态环境分局制定和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8.推动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履职情况:按照省市要求做好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相关工作。
9.会同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将生态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宝鸡),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履职情况:协助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将生态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陕西、信用宝鸡),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10.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履职情况:严格执行省市提出的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
11.按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履职情况:积极招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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