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白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函〉》要求,对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宝环委〔2024〕1号),现将来太白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责任清单中涉及本部门的职责:加快淘汰国Ⅲ柴油货车。
履职情况: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宝鸡市委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精神,在补贴政策兑现的第一年,共完成符合财政补贴标准的柴油货车淘汰7辆(其中企业名下2辆,个体户名下5辆),补贴资金5.4万元已于5月底前发放到位。2024年,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已淘汰注销车辆7户,收到审核资料1户,其余6户正在积极督促收集资料中,已超额完成年度淘汰目标任务。老旧柴 油货车的提前淘汰有效减少了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推动了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二、责任清单中涉及本部门的职责:加大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
履职情况: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全县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更换新能源车型。截至目前,已更新出租车10辆,其中新能源汽车2辆;公交、客运车辆的更新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三、责任清单中涉及本部门的职责:加强机动车检测维修监管。
履职情况:建立了公安、交通、生态环境三方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按照环保要求,对涉喷涂汽修企业进行了现场抽查,并督促全县汽修企业拆除喷漆房、停止喷漆作业。在日常检查中,未发现违法喷漆作业行为。
四、责任清单中涉及本部门的职责: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
履职情况:一是加大城区公路清扫保洁力度。采取机械为主、人工为辅的作业模式,每天机械化洒水降尘不少于6次。在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采取公路中心领导包片区、公路段干部包线路、一线职工包路段的方式,实行路面清扫、水雾喷洒一体化作业,全力管控扬尘污染。二是狠抓公路建设项目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公路建设项目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对现场管理不到位、扬尘治理不落实的项目,坚决停工并依法处罚。今年以来,根据应急响应要求,对眉太高速建设工程、S218省道大修工程及在建交通项目进行了多次环保检查,对不落实应急管控措施的2家建设单位进行了约谈。
五、责任清单中涉及本部门的职责:狠抓超限超载检测治理。
履职情况: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了多次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全年共开展治超行动6次,办理超限超载运输案件2起,非法改装案件2起;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80辆次,抽查上路运输车辆200余辆。同时,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与运输领域两超一违”专项行动,全年约谈疑似车辆驾驶人员5人,办理非法营运案件1起。此外,还加强了对路域环境的治理工作,对全县34家维修企业、1家驾校、1家客运企业进行了节前检查及日常抽查40余次,治理打场晒粮12处,清理乱占公路4处。2024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件,罚款3.6万元。
六、责任清单中涉及本部门的职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履职情况:针对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亨通汽配修理厂危废暂存间建设不规范、危废混放、标识不正确、无管理台账”等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对亨通汽配修理厂的危废间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整理,打扫了危废储存间内外的环境卫生,对危废储存油桶加装了托盘并在桶体上张贴了规范标识。同时,在危废储存间外醒目位置张贴了环保部门提供的规范标识。整改报告及相关资料已及时报送市交通局。此外,还对全县的汽配修理厂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类似问题进行了全部整改。
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以争做“先行军、排头兵”的姿态确保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全力推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进展为全面推进美丽太白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