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25 信息来源: 太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就太白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公示如下。

(一)加强成品油及煤炭质量监管。在县财政的大力支持下,聘请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全县13家加油站的成品油及2户洁净煤销售网点的煤炭进行抽样检测。2024年共抽检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车用尿素36批次,其中车用汽油17个批次、车用柴油15个批次、车用尿素4个批次、检测结果均为合格;完成煤炭抽检9批次,检测结果合格。同时,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检查15次,煤炭销售点质量监督检查14次,有效保障了全县成品油和煤炭流通环节的质量。

(二)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建立了由市场监管局牵头,住建、环保部门配合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联合检查机制,对全县销售涂料、粘合剂、清洗剂等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并建立了监管台账,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累计检查相关单位45家次,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质量意识和环保意识。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质量抽检13批次,检测结果均为合格。检查中对发现2家销售过期产品的经营单位及时立案处理,罚没款539.7元。

(三)加强散煤治理。我局及时发布了《关于太白县禁燃区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的通告》,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通告》的知晓率。同时,组建工作专班,加强街面巡查检查力度,严格散煤销售、使用环节监管,对禁燃区内销售散煤,非禁燃区无证无照销售散煤、销售不符合环保标准散煤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宣传、告诫和查处。

(四)推进餐饮、沿街门店清洁能源替代。积极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联合开展监督检查,持续加强清洁能源替代,对油烟处理设施陈旧和排放不达标的全部进行更新,对未安装油烟治理设施的餐饮行业油烟排放单位必须限期安装油烟治理设施,将餐饮油烟设施安装纳入新开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责令关闭的餐饮单位或个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2024年,共排查餐饮企业200户,检查使用天然气餐饮单位143户。

(五)推进监督企业信用公示工作。加强与环保部门沟通协作,对于环保部门推送的失信环保经营主体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截至目前未接到环保部门推送的信息。

(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政策宣贯活动。我局结合“质量月”等宣传活动、公众微信号等新型传媒,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标准化法》“陕西公民蓝天公约”等政策及法律法规,积极动员市场主体、广大群众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环保意识,坚决杜绝销售、使用不合格产品,为改善空气质量贡献力量。截至目前,集中开展宣传活动5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4200余份,接受群众宣传咨询6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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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