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0917-4951233
地址:太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附件:
不动产(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2024-001咀头镇(第一批)、2025-006桃川镇(第一批).zip
太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2025年7月1日

陕公网安备:61033102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