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加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工作相关文件政策规定,按照太白县加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工作专班《关于太白县“登记难”项目遗留问题处置方案(二)》和第三次专班会议精神,依宝鸡市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本机关拟对金域蓝湾住宅小区(二期)的11号楼、12号楼、13号楼、14号楼、18号楼共5栋楼进行规划现状核实验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域蓝湾住宅小区位于太白县城世纪大道西段,开发单位为宝鸡市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42333㎡(63.5亩);取得方式:出让;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2011年7月24日至2081年7月23日。2011年12月7日,审定项目总平面图,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截至目前,小区共建成15栋住宅建筑,分两期建设。一期:5栋公租房均为6层,总建筑面积18964.23㎡,已通过规划核实验收;6栋商品房住宅楼,其中4号楼、5号楼、7号楼、8号楼为地上6层,15号楼、17号楼为地上16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26065.74㎡、地下建筑面积770.82㎡,已通过规划核实验收。二期11号楼、12号楼、13号楼、14号楼、18号楼均为商品房住宅楼,因实际建设和批准内容不一致,未予通过规划核实验收。
今年以来,按照中、省、市、县关于加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相关政策规定精神,太白县加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工作专班高度重视金域蓝湾住宅小区购房业主的产权登记问题,批准《太白县“登记难”项目遗留问题处置方案》,金域蓝湾住宅小区(二期)5栋楼拟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验收。
二、建筑规模
(一)本次确认建筑:
1.11号住宅楼,地上7层,总建筑面积9150.96㎡;
2.12号住宅楼,地上7层,总建筑面积9150.96㎡;
3.13号住宅楼,地上7层,总建筑面积9150.96㎡;
4.14号住宅楼,地上7层,总建筑面积6100.64㎡;
5.18号住宅楼,地上7层,总建筑面积6100.64㎡。
以上5栋楼地上总建筑面积39654.16㎡,均为住宅建筑,无地下建筑面积。
(二)建设总规模:
本次规划核验后,该项目总建筑面积共85454.95㎡,其中地上84684.13㎡,地下770.82㎡。容积率2.0,建筑密度27.61%,绿化率30%,地上停车位228个。
(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物业管理用房210㎡,设置于1号楼1层;快递店24㎡,设置于门房内;公共卫生间75㎡,设置于1号楼1层;室外活动场地500㎡,设置于8号楼南侧;室外健身场地51.96㎡,设置于8号楼南侧;垃圾收集点120㎡,设置于宗地西南角。
(四)其他情况:
该项目北侧邻世纪大道各设置东、西两处主出入口;
该项目建筑未压占公共绿地、公共道路,退距符合相关要求;
该项目东侧邻世纪华庭小区、南邻河堤路、西邻河堤路、北邻世纪大道,界址清晰、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4日,公示期10天。
四、公示地点
1、项目现场;
2、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
五、反馈方式
上述事项已经本机关审查,现依法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书面反映至太白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205室)。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视为同意,本机关将按规定完成规划现状核实验收。
联系方式:太白县东大街16号 联系电话:0917-4951273
六、附图
1.现状总平面图;
2.现状日照分析图。
太白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