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涉及保护区矿业权退出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财办资环〔2021〕25号)和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白县涉及保护区矿业权退出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太政办发〔2022〕10号)文件规定,我县对符合秦岭保护区矿业权退出补偿政策的2个探矿权,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矿区勘查开采投入、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相关规费缴纳、人员分流安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等情况进行了评估,合理确定了最终补偿金额。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太白县探矿权退出评估项目结果统计表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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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出让收益(价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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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太白县坡跟脚银铅矿普查 |
0.00 |
72.59 |
0.00 |
72.59 |
0.00 |
2 |
陕西省太白县太白河北沟金铜铅锌矿详查 |
0.00 |
916.68 |
0.00 |
916.68 |
0.00 |
合计 |
0 |
989.27 |
0 |
989.27 |
0 |
该矿业权退出补偿评估结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7月25日起至8月3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向太白县保护区内矿业权有序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通讯地址:太白县自然资源局(太白县东大街16号)
邮 编:721600
联系人:李宏亮
联系电话:0917-4951273
太白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