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继承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28 信息来源: 太白县自然资源局

太白县水岸花城7号楼5单元5-501,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许维新。已于2021年4月死亡。现康忠菊、许华清申请上述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太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太白县自然资源局一楼登记服务大厅,电话:4951233)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太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2月28日    

 


打印 关闭

主办: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