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5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宝林发〔2025〕88号)和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太财办建〔2025〕41号)安排,2025年上级共下达我县非国有地方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691000元,补偿面积338200亩,补助标准5元/亩。经村、镇逐级认定公示,县级审核汇总,2025年非国有地方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付资金1651082元,补偿面积330216.4亩,补助标准5元/亩。其中:通过陕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兑付个人资金1456087.71元;镇村集体留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94994.29元。现将补助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欢迎广大群众监督。若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与太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林政股联系。
公示期限: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8日
监督电话:0917-4956480
0917-4951093(节假日)
邮 箱:lyj305@163.com
附件:
太白县2025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公示表.xlsx
太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2025年10月9日

陕公网安备:61033102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