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部门自行监控的基础上,县财政局对靖口镇供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监控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太白县靖口镇供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二)主管部门:太白县农业农村和水利
(三)实施单位:太白县水资源事务中心
(四)项目预算资金:83万
(五)建设期限: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
(六)建设内容:新建水厂1座、新建蓄水池3处、购买净水设备1套、完成水源清淤3处。
二、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监控目的和范围
1.绩效监控目的
严格落实《太白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太白县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全面掌握项目资金使用与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一步提升部门责任意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监控对象和范围
本次监控靖口镇供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
(二)绩效监控方式方法
本次监控通过座谈交流、查阅项目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采取目标比较法、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将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对比,重点对目标完成、预算执行、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分析评判,得出具体执行情况。
(三)绩效监控工作过程
在单位自行监控的基础上,县财政局成立工作组,成立工作组,采取听汇报、查阅项目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跟踪项目实施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对项目进行实地监控。
三、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实际产出情况
项目所有建设内容于2025年5月31日前全部竣工并验收,产出指标完成率100%;质量管理执行第三方原材料抽检、定期质量例会等工作机制,项目建设质量达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较好。
(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1月2日下达项目资金83万元,截至检查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44.8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4.07%。
(三)项目绩效实际情况与目标的差异情况
太白县靖口镇供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按期全面完成,符合预期,但预算实际执行率为54.07%,与项目建设进度不匹配。
四、绩效监控分析和监控结论
太白县水资源事务中心实施的靖口镇供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及我县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预算资金安排合理,建成后将有效保障当地灾后供水稳定,对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支撑农业生产与维护社会稳定产生显著作用。截至检查日,项目已完工,共支出资金44.8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4.07%,预算执行进度缓慢。
五、存在问题
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慢,截至检查日仅支付44.88万元,预算执行率较低,竣工后超45%资金(约38.12万元)未支付。
六、建议
强化支付时效管理,加快项目决算、审计等后续工作,及时按规定支付工程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太白县财政局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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