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三批)计划的通知》(宝林发〔2025〕6号)和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太财办建〔2025〕13号)安排,2024年上级共下达我县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2443200元,补助面积152700亩,补助标准16元/亩。经村、镇逐级认定公示,县级审核汇总,我县实际兑付2024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2442508.8元,补助面积152656.8亩,本次结余资金691.2元。现将补助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欢迎广大群众监督。若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与太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林政股联系。
公示期限: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5日
监督电话:0917——4956480
0917——4951093(节假日)
邮箱:lyj305@163.com
附件:2024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兑付公示表.xlsx
太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