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健局(县医院、疾控中心、妇保中心、各镇卫生院):
根据宝鸡市财政局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宝鸡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7项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4〕13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90.05万元(资金分配及科目款项见附件1)。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请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合理规范及时使用。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
二、请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同时对照绩效目标表,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监控,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太白县财政局
2024年9月20日

陕公网安备:61033102000111